鹿鸣宴作为科举考试后地方长官宣扬文德教化及为士子践行而设的一种宴会,经历了从唐时期与乡饮酒礼的混乱使用,到宋代两者的分别设置,再到明清时期的发展。
鹿鸣宴亦然成为一种集科举取贤者与正齿位为一体的新式宴会。
至清代,鹿鸣宴会中除有乡试新中举人外,还有部分中举时限满周甲的硕德举人。
重赴鹿鸣筵宴从康熙二十六年至道光二十年之间,赴宴人数在各朝均有不同比例地增加。
这与清前期开始实行科举考试,以收人才的政策息息相关。
鹿鸣宴脱胎于乡饮酒礼,两者关系密切。鹿鸣宴与其较大区别为鹿鸣宴是一种伴随着科举孕育而生的宴会。
唐时期,鹿鸣宴与乡饮酒礼混合使用,主要被地方政府用来宣扬文德教化及为科举士子践行。
到宋代,两者逐渐分离,同时鹿鸣宴除宣扬教化及为士子践行外,更伴随有馈赠科举士子之意。
01唐代鹿鸣宴的兴起
鹿鸣宴,一种与科举制度密切相关的奖赏性宴会。
科举制虽始于隋时期,但鹿鸣宴却晚于科举,起源于唐。
鹿鸣宴是唐代科举初级考试后,地方长官宣扬文德教化及践行而宴请科考士子的宴会,因宴会中歌《诗·小雅·鹿鸣》,故名。
据《唐书·选举制》记载,“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讲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宴会仪式十分隆重。
在此,不仅可看出宴会形式,亦可知此时的鹿鸣宴主要还是依托于乡饮酒。
清人秦蕙田在《五礼通考》中对此批注道“鹿鸣宴之名始于此”。
秦蕙田亦从鹿鸣宴及乡饮酒礼两者的关系方面进行了考究。认为“唐兼采二说,宾兴贤能则以刺史或上佐为主,其制皆仿于古而小损之,有主、宾、介而无僎;乐则笙歌间合,各一作,而不备,所谓鹿鸣宴也。正齿位则行于冬季,主人以县令为之,复降杀其礼”。
二说则为乡饮酒礼的宾兴贤能及正齿位功能。
另据唐代欧阳詹在《东湖宴赴举秀才诗序》中提到“贞元癸酉岁,邑有秀士八人,公将荐之于阙下。……后一日遂有东湖亭之会,公削桑梓之礼,执宾主之仪,揖让升堂,从容就筵。”宴会仪式正逐渐简化,而简化的结果则是宾兴色彩凸显,齿位功能降低。
同时“佐赞盛事,亦献雅章……幸鼓微声,先八人者鸣。”宴会中已有文人唱和风气,说明后世的鹿鸣宴中倡行的文人随唱风气至迟在中唐的贞元年间已逐渐出现。
唐朝时期兴起为国家选拔贤才的科考之风,而科考又与乡饮酒礼中的“献贤者、能者于其君”高度契合。
随之科考则与乡饮酒礼结合起来,选取科举中的贤者及能者。
孔颖达指出“升歌三终者,谓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也。”乡饮酒礼中首歌《鹿鸣》之曲,而《鹿鸣》曲中的“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句同样表达出国家礼宾贤士之意。
因此,鹿鸣宴便成为了地方政府为科考得解士子庆祝及宣扬地方文教的一种活动,但此时鹿鸣宴与乡饮酒礼两者仍然是混乱使用。
02宋代鹿鸣宴的发展
到了宋时期,国家推崇以文治国,宴会举行在地方上也更加风靡,为发解试合格者举行的鹿鸣筵宴也逐渐呈现程式化及惯例化。
宋时期,中式士子与同荐者共赴鹿鸣宴。
绍兴十七年(1147),福州长乐士人陈茂林“为解头,赴鹿鸣燕,与同荐送者谒大成殿”。鹿鸣宴举行的时间也由地方官员决定。
绍熙三年(1192年)秋,信州解试揭榜结束,“当作鹿鸣燕,以享随计之士”,郡守王道夫择用九月二十九日开筵,“诸邑士子先期皆至”。提前到达为参加筵宴作准备。
筵宴上,“凡由进士科进者,皆预焉”。与会者除地方长官、考试合格者,通常还包括考官、学政等人员。鹿鸣宴仪式完备及内容十分丰富。
举办鹿鸣宴是地方长官为宣扬地方教化、为中式士子践行的重要仪式。宴会流程完备,大致有饮酒、作乐、赋诗等内容。
其中最具隆重且能宣扬地方文教盛行的要属赋诗一式,也最为人称道。赋诗不仅能宣扬地方文教且也能展示与宴者的才华。
诗文创作灵活多变,宋人汪应辰指出:“故事,鹿鸣燕赋诗,所以致劝驾之意。如蒙继和,不必次韵,或五言,或七言,或一首,或两首,各从其便,庶几得以观志也。”通过随意灵活多变的形式,真正展现与宴者的才学。
由于赋诗者不同,诗文内容也各异。
地方官通过赋诗,表达政府对地方文教的重视、彰显政绩,同时又通过赋诗表达对参加下一级科考士子的期盼之情,望其取得佳绩。
熙宁五年(1072),冯山通判梓州,作《甲子鹿鸣燕上呈诸秀才二首》,其中一首即有提到,“已爱食萍歌小雅,更宜攀菊赏清秋。荣观坐见邦人喜,壮志行期国士酬。酒到从容当尽醉,登仙名籍在瀛洲。”诗中不仅有对参加筵宴士子的祝贺之情,更有对士子报效国家的殷切之意。
同时,也有期望士子在下一级的科试中取得佳绩的美好祝愿。
而与宴者赋诗创作往往表达对前途的殷切期盼及对参加筵宴的感激与无上荣耀之情。
吕陶在记述熙宁八年(1075)九月在成都举行的鹿鸣宴时便曾提及,“成都诸进士既中有司之式度,则藩候为之设燕,赋诗宠行,相与属和,摹刻而传。循仍久之,号曰故事。......既燕之,遂以诗赠之。......洎僚属宾从及其诸生,相继而赋,凡若干篇,士林夸尚,光辉一时。......时一榜进士卢肇而下二十二人,尽能赓唱。后世好事者,摭其本末,纪为美谈,有以知朝廷文化之盛,多士逢辰之荣,想味余风,良可爱慕。然则鹿鸣唱和之传也,亦可以见西州学俗之美,而礼文之有足观者。”宴会中众人赋诗赠送,传为美谈。
在此可见地方长官赋诗旨在劝勉士子,而僚属、宾客则意在宣扬地方文教之兴盛。
鹿鸣宴除了有地方官员为参加下级科考士子的践行、大肆宣扬地方文教事业的兴盛之外,还有一定的馈赠及助学之意。
《诗序》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将宴会与感恩、宣扬文教与馈赠结合起来,以达到多重目的。
到南宋时期,此类为得解士子践行、馈赠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如在宁波一带,为考生践行时“于常例外,制司酒息钱内各特送五百劵,以助观光之行”以达到“敬贤书而尊国体也”。
《景定建康志》中,也有关于南宋建康府在鹿鸣宴会中对士子馈赠物品的记载。
宴会“凡本府新旧文武举及漕司新举人皆预焉,津送有差。本府正请士人每员送十七界会子三十贯,折绿襕过省见钱一十贯文七十八陌,酒四瓶,兔毫笔一十枝,试卷扎纸四十幅,点心折十七界会子一十贯,酒一瓶,特送十七界会子一千贯文”。
对于各地官府宴请的士子,如江东漕司正请士人、淮郡附试正请士人,除各地赠送外,建康府亦会在宴会中赠送同样津贴及物品等,无一不体现了地方官员宣扬文教、劝勉士子的重要用意。
同时,也可看出此时筵宴举办者主要还是地方政府。
但此时鹿鸣宴的“宾贡”职能主要还是来自于乡饮酒礼中的宾兴贤能职能,两者关系在宋时期尤为明显。
《宋史》关于乡饮酒礼中提到,“唯贡士日设鹿鸣宴,犹古者宾兴贤能,行乡饮酒之礼仪也”,指出鹿鸣宴中的“宾贡”是脱胎于乡饮酒礼中的“宾兴贤能”。
北宋吕陶在《鹿鸣燕诗序》中亦对乡饮酒与鹿鸣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泊唐开元中,百宪具葺,文化寖隆,乃诏州郡以贡士日行乡饮,用少牢,当时谓之中礼。则今之鹿鸣燕者,又从而繁饰之也。然犹取讲道修德之歌,以为美名,言嘉宾之可则效,是故饮食宴乐,且将厚意,庶几得尽心焉......今年秋,既试于有司,而荐之礼部也,府帅蔡公约用旧章,敦励良俗,致礼以燕之。时翰林范公得谢而归,适居右席,实为古之乡老”,指出鹿鸣宴是脱离于乡饮酒,且延续了乡饮酒的具体形式及其中的作用。
此时的鹿鸣宴与乡饮酒礼已完全成为两种不同目的的筵宴活动。
03明代鹿鸣宴的发展
至明时,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其乡试举人中式者亦有鹿鸣宴,然不名之为乡饮酒也”。
洪武五年(1372),下诏“礼部奏定乡饮礼仪,命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学校,民间里社亦行之”。同时,“择年高有德者为僎宾”。
乡饮酒礼的参加者主要是主管官吏、学官、士大夫及中老年人,按规格可分为州县乡饮与里社乡饮,实质上是政府官员与地方精英相互合作,以此来规范地方秩序的一种政治性礼仪。
而鹿鸣宴则是乡试过后,举行的一种赏赐性宴会。
明代丘濬在《大学衍义补》中谈到“本朝三年大比,一开科两京十三藩皆有乡试,撤棘之日,有司设席以待考试官及中式举子,谓之鹿鸣宴”。
乡试在各地举行,且试后举行筵宴,主要设宴于明伦堂。
宴会的主要职能以礼宾贤士为主。
宴会形式也有规制,“今宜斟酌古制,以解首为宾,以次为介、为三宾、为众宾,而以考试官为撰,提调官为主,监视官为司正,执事官及藩臬官僚皆以陪位”。
明代鹿鸣宴虽因乡饮酒礼与科举制的乖隔而曾一度湮没无闻,但也在波折起伏中时有举行。
境况至清代才有所改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