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德州市全面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今年5月1日全省统一发布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德州市绝大多数市民都养成了戴盔出行的良好习惯,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特别夜间骑车时,头盔或是挂在龙头下或是放在车筐里、放在后箱里,就是不肯戴在头上。

暑期大中学生出行感觉没有制约,出行不佩戴头盔增多。对此,德州交警在常态化查处的基础上将不定期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夜间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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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佩戴头盔骑乘人,公安交警将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予以20元的罚款处罚。

来源:德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