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7月28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在该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某某等六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一案。区长张帆,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斌,副区长、公安碑林分局局长朱敏及区法院院长李社武与来自全区各机关单位的30余名干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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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起,被告人于某某为牟取私利,与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卢某、张某甲、闫某、张某乙、党某等人纠集在一起,肆意认定在其公司办理车辆贷款担保业务的不特定车主违约,将车辆非法扣押,并向被害车主索要虚构的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强迫车主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以被告人于某某为纠集者,被告人卢某、张某甲、闫某、张某乙、党某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通过上述犯罪手段,该恶势力团伙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二十余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该恶势力团伙人员相对固定,长期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侵害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对被害车主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致使大量被害车主到贷款银行交涉车辆被扣问题,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金融秩序及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活动预计持续2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本次公开庭审,彰显出区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的指导,转化成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动力。区法院将以本案的顺利审结为抓手,努力推进全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