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印发《关于优化提升环评服务助力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环评豁免管理、联动试点改革、负面清单和环评审批服务举措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提升环评服务水平,为全力保障凤翔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支持。

(一)明确建设项目环评豁免管理情形。一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项目实行豁免管理。二是纳入陕西省第一批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位于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林工业园片区和科技生态新城片区填报登记表类项目实施环评豁免管理,试点期限至2023年6月结束。三是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实行环评豁免管理。

(二)明确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政策。牢牢把握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林工业园片区和科技生态新城片区作为陕西省第一批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的有利时机,建立符合联动试点政策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专班,为入园建设项目提供保障服务。对审批权限在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的项目,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需要省、市审批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加强与省、市审批部门联络衔接,加快审批进度。

(三)明确项目列入负面清单环评不予审批的情形。提醒各镇、各部门在谋划编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规定,对清单中禁止准入类事项不予审批。明确指出,要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和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明确要严格落实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坚决落实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工艺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源准入负面清单,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予审批。明确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四)明确环评审批服务三大举措。一是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服务项目。在守住环评审批底线的前提下,坚决贯彻执行环评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成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专班,主动征集重点项目环评支持服务需求,结合凤翔区“十四五”期间及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和建设计划,建立凤翔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台账,对纳入台账的项目由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二是深化环评改革,全力保障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注重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专项债等项目的服务指导,及时给豁免管理类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不纳入环评管理的证明文件,为项目办理其他手续提供政策支持。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充分利用现有“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宏观研判,优化项目选址选线,规避项目触碰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前期决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确保政策传达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审批服务到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