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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最近心情很好,因为儿子小王要结婚了。邻居老张和他说:“你儿子在1月1日之后订婚,倒省了一笔钱。不用给彩礼了,因为我听说民法典规定,要彩礼违法。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因为彩礼的事情都去打官司,最后法院判他把彩礼都退回去。”老王一听,心里犯嘀咕,这彩礼是多少年的习俗了,怎么就违法了呢?

于是,老王翻开民法典,看到里面写着“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老王犯难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准备好的彩礼到底还要不要给呢?

争议焦点

民法典确实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是不是意味着不能送也不能收彩礼了呢?

其实,这条法律只是作为指导、倡议用,即不能通过结婚的形式达到赚钱的目的,但这并不等于不能收彩礼。

正常结婚收取一方自愿给的彩礼,属于合法合理的“赠与”,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所以,老王根据习俗,拿出一部分钱当做小王结婚的彩礼给女方,并不违法,女方收下这笔彩礼,也不违法。但若是结婚为目的专门骗取高价彩礼,就违反了婚姻双方诚信的精神,不但要退回已收取的彩礼,还有可能因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诈骗罪。

除了专门骗婚,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以下三种特殊的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如果两个人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如果两人领了结婚证,但没有一起生活的或者男方因为给了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在提离婚的时候一起要求退还彩礼。具体怎么退,退多少,还要结合双方没有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以及彩礼的实际用途等等具体情形做出判定。

彩礼是中国很多地方沿袭多年的传统习俗,女方可以根据地方风俗索要彩礼,男方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给彩礼,只要双方愿意,数额适度,并不违法。

来源:崇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