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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安全

切不可心存侥幸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行为,千万不能做!

7月24日晚,罗湖区黄贝街道文华社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发现了一名冒名顶替他人做核酸采样的人员。

据了解,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在检查粤核酸码时,发现一名男子所出示的信息显示为一名女子。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核实信息时,该名男子神色异常,不仅一直不愿意出示,且报错身份证号码。在工作人员的询问下,其拿出个人社保卡,经核对后确认其代替他人做核酸采样。随后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到现场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因女友不便外出,他则顶替女友做核酸。目前,警方对该名男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到10天的治安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那么冒名的人将涉嫌《刑法》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看到了吗?

顶替他人做核酸

后果很严重!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 | 新时代新罗湖

编辑 | 张裕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