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25日讯 淄博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上调!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社局获悉,淄博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淄博市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在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在调整时间上,淄博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一)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二)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原则,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对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淄博市退休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相关链接:计算举例

企业退休职工张女士:1965年5月出生,2020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2875.6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28年6个月。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875.6×1.26%=36.2326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3*15+1.5*10+1.7*4=41.3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36.2326+41.3=77.5326元/月;

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77.5326=120.5326元。

按照我省本次调整办法,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张女士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21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996.6元。

二、企业退休职工王先生:1945年5月出生,2005年5月退休,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4665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个月。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43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665*1.26%=58.779元/月;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3*15+1.5*10+1.7*10+1.9*6=62.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挂钩调整增加58.779+62.9=121.679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43+121.679+30=194.679。

按照山东省本次调整办法,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王先生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95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860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张文君 郑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