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王钰莹 通讯员 张文君 郑一萍 淄博报道

根据7月16日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淄博市将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在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定额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并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

本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