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2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计划。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23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9日、2018年1月25日及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2018-008、临2020-052)。

本期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锦州港A股股票。截至2018年5月25日,本期计划通过“广发原驰·锦州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A股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成交均价为人民币3.87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

二、本期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解锁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期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本期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23日。

(二)本期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期

1、本期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登记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法定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计划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3、本期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本期计划的变更

本期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的变更。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本期计划的终止

1、本期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当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已依照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期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锦州港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三、截至本公告日的本期计划持有数量

本期计划将于2023年1月23日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票8,72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