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学校应不应该卖学习平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暑假将至,我孩子所在学校班主任向学生家长以享优惠,限名额的方式兜售学习平板,一个班50多个学生将原价2399元的平板学习机限10个名额1399元出售,不知道这是教育部门助学的政策还是学校领导教师联合商家牟利之手段。
假如10个孩子买了,还有40多个造成的攀比心理又怎么去安抚!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凉州区南关小学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平板电脑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市教育局调查核实,您反映南关小学违规推销平板电脑问题,实为山东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于2022年7月7日在该校举办“乡村振兴·科技助教”公益捐赠(教学平板电脑、心理测试仪)活动时,借机诱导教师向家长微信群转发“学生学习平板电脑”推销兜售信息的问题,转发信息内确有“专卖店2399元学习平板以1399元出售,每班限10个名额”等内容。上述行为已违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1〕1443号)有关规定。
目前,凉州区教育局已责成南关小学跟踪督促山东明日之星教育基金会无条件为已购买平板家长退货退款。同时,针对该校主要负责人未正确领会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捐赠活动精神,活动期间出现监管失察问题;以及教导主任不及时制止违规推销行为、班主任违规转发兜售商品信息等问题,给予该校主要负责人及教导主任诫勉谈话、相关涉事班主任批评教育处分。
市、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校内开展商业推广和营销活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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