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岳顺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

李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剑波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贺付琴、陶米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卿倩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向亮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张琼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张红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谭中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丁咏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斌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飞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丙霞、郑兆龙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常斌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胡能兵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晓东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剑波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胜强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裘晓音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卢伟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余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继雁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冉景红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泽端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庆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红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谭中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丁咏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飞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邓小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召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昌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