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份,山东淄博某出租旅馆中,一名清洁工正在清理被堵住的下水道,一开始清出一些碎肉的时候,清洁工并未发现什么异常,认为这可能是哪个租客不要的肉食罢了。可当她看到疑似人体肢干部位碎片时,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警方接到清洁工的报警电话之后立马赶往现场,并对肉块进行检查。经过技术的勘查以及DNA对比,发现该人体组织正好是居住在此旅馆的小丽,而与小丽一同居住在此的还有其丈夫王强,并且在2013年7月16日回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警方通过对王强的问询中,发现他前言不搭后语以及神情紧张的模样,存在很大的嫌疑,便决定从王强入手。果不其然,当警方从王强家中找出犯罪工具等相关证据时,证据确凿之下,警方立即将其逮捕归案。
可街坊邻居却对此次的逮捕充满了疑惑,在他们心中王强性格十分温和,更是对妻子有求必应,即便其妻子风评不好,有些勾三搭四的毛病,但这么多年王强始终也没有对妻子说过一句重话。
2013年淄博这起全职宝妈在家睡觉时突然失踪,丈夫王强却说:已经成了腌肉了。案件的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或者是王强瞒骗过了所有人。
小丽出生在山东新泰,年轻漂亮的她到了适婚年龄之后便引来了众多儿郎的说媒。可小丽的父母对此并不关注,他们在乎的是,小丽这次相看的人家到底能够给家里带来多大的财富,毕竟还有一个儿子没有结婚。
因此,经过一番筛选之后,小丽父母看上了比小丽大12岁的王强,只不过因为对方出的彩礼钱最高,再加上家境也确实不错,因此私自做主为小丽与王强办理了婚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对于小丽的婚姻,即便是父母也无权干涉,小丽完全可以上诉法院或者是寻求相关部门的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小丽法律意识并不强,再加上长期被父母压制不敢反抗的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不过王强也深知是自己占了便宜,老牛吃嫩草的他对小丽极尽宠爱,几乎是对她有求必应,即便是小丽无理取闹,他也会没有下限的容忍。
婚后的小丽是一个全职宝妈,生活有滋有味,即便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不仅没有让她变得憔悴不已,反而还愈加迷人,更具韵味。渐渐地,被王强娇惯的小丽开始生出了“叛逆”心思,不仅认为对王强理所当然的索取,更是开始将目光投放在舞厅中的刺激。
时间一久,周边自然传出了一些留言碎语,一般来说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受到这种侮辱,可王强本就对小丽嫁给自己充满愧疚,再加上这些年的相处已经产生了感情,虽然王强此时王强对小丽的行为有些不满,但他却选择带着小丽到淄博打工,干脆眼不见为净。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性格本就是这样,换个地方又岂能阻止小丽继续出轨,身为全职太太的小丽在家没有事做,一开始还能安分些,担心丈夫会跟自己离婚,这样就无法享受这般好的物质生活。
可时间一久,小丽还是耐不住寂寞,又开始与其他男子私通。一次在路上碰到了小丽与陌生男子亲昵举动时,此时的王强情绪已经发生了变化,回到家质问小丽,随后喝了一晚上闷酒,就再也没有下文。
在小丽一次次出轨,王强的耐心其实已经所剩不多,这段婚姻如今还能苟延残喘地继续下去,无非就是考虑到两个孩子。可令王强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多次容忍不仅没有带来小丽的愧疚与回心转意,甚至还明目张胆将情人带回家中来。
2013年7月16日晚上,小丽虽然说是自己的朋友,但王强看到两人之间眉目传情的模样便料定关系必然不一般。这一行为让王强积压许久的情绪瞬间崩溃,失去理智的他送走所谓的朋友后,便拿着到走向了熟睡的小丽。为了毁尸灭迹,身为丈夫的王强甚至还将其尸体进行肢解腌制,分别抛入了下水道以及河中。
甚至还假装不知情,当街坊邻居问起妻子这几日怎么不见踪影时,云淡风轻地说,在家睡觉后第二天一早就突然失踪,自己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小丽与他人有私情这也不是什么隐蔽事,因此邻居听到这句话之后都沉默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强在一次次的容忍中,情绪已经临近崩溃,因此当他见到小丽毫无下限的行为之后,便对小丽起了杀心,趁着睡梦时将小丽杀害,存在明确的杀人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虽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虽说如果不是小丽一次次的无视王强选择出轨,王强也不会走向如此极端的路,使之成为粪水。
可王强将小丽杀害后,不仅没有投案自首的却情节,还将被害人进行肢解,手段残忍,情节严重,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3年,山东一全职宝妈在家睡觉时突然失踪,丈夫:已经成腌肉了》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