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闺蜜送人发生关系后谅解#【女子酒后称“要渣男”,四闺蜜叫来男子帮其完成“心愿”,六人犯强奸罪】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9年5月,四川女子林晓和闺蜜魏凤、彭雅、杨琴一起在另一闺蜜赵琳家吃饭喝酒,喝醉了的林晓戏称自己“要渣男”,另外四人闻言商量了一下,决定让李壮来将林晓接走,并和她发生关系,从而满足闺蜜“要渣男”的愿望。之后李壮将林晓带到某酒店,趁她不省人事之机,连续两次与她发生关系,并拍摄了不雅视频给朋友看,朋友郑强看到视频后来到该酒店,与林晓发生关系后离开。李壮、郑强以及闺蜜四人均被公安机关控制,在案件审理期间,林晓与三名闺蜜达成赔偿协议,并出具了对三人的书面谅解书。最终法院判决,李壮、郑强以及闺蜜四人均犯强奸罪,李壮被判有期徒刑九年,郑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杨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三人均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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