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海楠

受疫情和退减税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延续“提升效能、注重精准、增强可持续性、适当靠前发力”的政策要求发挥积极效用,助力稳大盘的同时,更对稳定市场信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留抵退税助企纾困、专项债激发投资撬动作用、强补助兜底民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施行功不可没。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上半年财政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2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3%,其中,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稳回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3%,增幅由负转正。

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抬头向上,表明经济开始展露复苏势头。接下来,为巩固经济发展成效,各界也开始对加快筹划财政增量工具从而稳定市场预期抱以期待。当前,呼声最高的财政增量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特别国债、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发普通国债、提前下发2023年新增专项债额度等。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稳投资、促消费、积极的财政政策仍是主要政策手段,应及时筹划增量财力,助其厚积薄发持续为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稳住经济大盘

财政部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与稳增长相关的领域,财政支出均保持较大力度,比如交通运输支出增长12%,农林水支出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6%。同时,财政尽全力支持各地抗疫,上半年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7.7%。

持续增长的财政支出在助力经济重回正轨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晋斌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积极财政政策的靠前发力对投资、促消费、兜底民生保障以及各行业维持基本生存带来了利好。

首先,作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专项债券在上半年维持快增,通过落地大项目撬动投资释放,对于稳大盘发挥了重要基石作用。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2022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超过2.38万个项目,各地共安排超过24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带动市场化配套融资超过5300亿元,有效发挥了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其次,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作为主要的财政支出,成为今年稳增长的关键举措。财政部数据显示,上半年共有18455亿元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账户,已达去年全年办理退税规模的2.9倍。

持续加快的退税进度,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强劲动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5月份,全国已退税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6%,较一季度加快5.2个百分点,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9.6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力度的持续加大对市场主体求生存谋发展意义重大,也是经济复苏的助推剂。”王晋斌认为,大规模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积极作用除了减税纾困,也有助于培育新的税源。比如用好货币和财政政策工具,通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带动有效投资稳增长;再比如,财政支持各地发放消费券有力带动消费增长,“确保经济维持一定增长率需要激活企业生产、最终消费等需求端活力,经济增长也会带来税收规模增长,从而形成良性的发展循环。”

筹集财政收入是当务之急

上半年,积极财政政策收支两端同时发力,减收增支下造成的财政收紧,让下半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面临压力。然而,稳定市场预期,积极财政手段仍不能缺位,及时筹划增量财力已是必然。

“筹集财政收入是确保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发力的当务之急。”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丛屹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到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企业生存仍处于恢复期,这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构成一定压力,因此,一方面要积极筹划增量财力,另一方面也要围绕税制改革,逐步促成财政收入形成长期增长结构的改善。

对于下半年的财政增量工具,各界普遍期待相对集中,认为包括发行特别国债、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发普通国债、提前下发2023年新增专项债额度等都在可被采纳范畴。

此外,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将围绕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展开,其中,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所谓直接税,就是指税收负担不能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所得税、财产税等。与之相对应的间接税,是指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中,这意味着百姓衣食住行缴纳的不少税涵盖在价格里。

“这正是要促使在终端消费环节征收直接税,担负起缓解财政收入下滑的重任。”丛屹表示,直接税的特征是直接向税负的最终承担者征收。毕竟,当前节点向企业扩大税源与减税降费的大趋势背道而驰。而将税源后移至终端消费,不仅可以消除原本存在于消费环节的“消费不交税”错觉,培养民众缴税意识,还能发挥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从而扩大税源,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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