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柜台实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C类基金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2年7月21日起(含当日),本公司对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柜台实施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8822)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2、自2022年7月21日起(含当日),本公司对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823)的销售服务费开展费率优惠活动,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优惠至0.01%。

二、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2年07月21日起(含当日),优惠活动截止日期详见届时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平台: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1日

关于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4374,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11月15日证监许可【2021】362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2年5月13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2年8月12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隽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讨,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2年7月22日,即2022年7月23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证券时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7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2年7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2年7月21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2年7月21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2022年第2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2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