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志通俗演义》中,讲有“刘安杀妻”的故事:刘安是一名猎户,机缘巧合下见到了刘备,考虑到对方是同宗豫州牧,便想着好好招待一番,但在外又没有打到什么猎物,于是把自己的妻子杀了。虽然书中也写道,曹操得知此事后赏赐了刘安黄金百两,不过刘安的这一行为确实令人诟病。

但即便是讲文明、讲法律的当今社会,女性不管是作为女儿,还是拥有了妻子的身份,其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不属于私有物,不过卖妻还债或献妻求荣的情况却也真实发生过,只是重庆刘某某的情况较为特别了点,因为该想法是刘某某的妻子朱丽主动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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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在刚毕业那会,也是个励志男青年,认为通过自身的努力就能够打拼出一番事业,而刘某某进入互联网公司工作后,也确实很快得到了上司侯某的赏识。侯某曾多次当着刘某某的面鼓励了他,称他前途无量,以后还有的是升职加薪的机会。

一开始刘某某也确实挺积极的,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能升职了,不过时间长了,侯某并无提拔刘某某的意思,刘某某就有些急了,并觉得自己是要通过侯某才能迈向成功,所以刘某某开始留心起侯某的生活习惯,打算投其所好,让侯某提拔自己。

不过当刘某某发觉侯某好色后,他又犯难了,上哪去找听他话的美女?刘某某觉得这事挺难了,接连几天都睡不好觉,不知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让自己升职加薪?而刘某某的妻子朱丽见他整日为事情苦恼,便询问了他是怎么回事,刘某某倒也没瞒住,本来是想看朱丽有没有可供推荐的人选,没想到朱丽竟“毛遂自荐”,说自己可以去完成这个任务,探探侯某的口风。

虽然说刘某某很想完成一番大事业,但把妻子“献”出去,多多少少还是觉得离谱的,刘某某当即表示不同意了,不过朱丽却是打定了主意,说自己也就是去探探情报,不会动心,与刘某某还是一对。

最终刘某某还是心动了,为了自己的事业着想,同意让妻子朱丽去色诱侯某。

朱丽的相貌也是不差的,而且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朱丽隔三差五的出现在侯某的面前,表现主动,侯某便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不过世事无常,虽然在色诱侯某时朱丽一心想的是自己的丈夫刘某某,清楚自己是别有目的的接近侯某,但与侯某接触多了,发觉侯某多金又成熟,对她十分体贴,于是回家后再看到刘某某,朱丽的心情就很复杂,认为刘某某比不上侯某。

可刘某某并没有察觉到妻子的心思变化,还询问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如愿升职,不过朱丽总是推辞,而且回来的越来越晚,刘某某很难不怀疑点什么,他觉得朱丽与侯某假戏真做了。

为求证自己内心的猜想,刘某某偷偷跟踪了朱丽,鬼使神差的还带了把水果刀,刘某某并不能接受人财两失的结局,他希望朱丽与侯某之间还是清清白白,虽然他为求升职,不惜拿妻子贿赂上司,但并没有真把妻子送出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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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尾随在后面的刘某某却是亲眼撞见了朱丽在车内与侯某亲热的场景,他顿感心中有股火在燃烧,甚至让车内的两人都去死,巨大的愤怒冲昏了刘某某的头脑,而车内的两人面对突然出现的刘某某也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刘某某持刀刺死了。

案发后,刘某某也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刘某某为了升职,不惜拿妻子贿赂上司,这种做法就很离谱,而朱丽与侯某发展成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但综合该案的具体情形,并不会对刘某某的量刑造成多大的影响,刘某某并不能从轻处罚。刘某某的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则明确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是从严和从宽的重要依据,在适用刑罚时必须充分考虑。

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造成了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法院依法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偷鸡不成蚀把米,妻子的情感也是不受控制的,刘某某原本有家庭有工作,但因一时的邪念,想要通过错误的方式达到升职的目的,结果损失更大,还触犯了法律,后悔莫及也已经为时已晚。

(注:本文《2013年男子为求升职,不惜拿妻子贿赂上司,假戏真做后酿成血案》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