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抢劫杀人犯,在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时表现得再风轻云淡,但在被押往刑场时,心底对于亲情还是有一丝渴望的。不过在2010年,广东杀人犯成瑞龙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却未能看到自己的家人,因此还问法警:“为什么我家人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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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龙于1973年出生在广东连州某村,家庭条件在当地算是比较好的,家里面做点小生意,父亲又是村小组长,给成瑞龙提供了良好的物质环境。而在对待子女方面,其实成瑞龙家与我国许多家庭并没有什么不同,父母一辈苦过穷过,就想把好东西都留给孩子,有时候甚至是失去了原则的给予,并且成瑞龙是家里面的第三个孩子,父母寄予厚望,哥哥姐姐对他也是十分宠溺,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以至于成瑞龙形成了一种观念,东西只有他想得到的,没有他得不到的。

然而人小的时候,想到的东西都非常有限,所以成瑞龙少有挫折,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成瑞龙身上的缺点就逐渐明显了,他万事争第一,并不想被别人比下去,可他又未必能做第一,这时候,成瑞龙就会伸出拳头,没少在外面打架。

而父亲自然是希望儿子能有一番成就,对于儿子的傲气,他还是很赞同的,但也不愿看到瑞龙长成一个骄纵的人,所以成瑞龙的父亲也是一副严父的模样,并且在教育孩子方面,做父亲的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话就是“权威”,无需过多解释,只要儿子听说就行。

成瑞龙的母亲对儿子也没有特别引导,反正就是哄着儿子,或者尽可能的满足儿子提出的要求,成瑞龙便这么长大了,然后受到了人生的挫折,恋爱受阻,被学校开除,也未能如愿进入部队,严重打击到了成瑞龙的自尊心,索性就自暴自弃了,开始与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正事不干,就是挥霍,父亲也已经管不了他了。

但社会在发展,成瑞龙也是想干事业的,想要赚大钱,但他却又不愿意走正道,认为踏踏实实的干活太过平凡,赚的也太少了,从而走上了犯罪之路。1995年,年轻气盛的成瑞龙伙同他人抢劫到了20万元,他既感到紧张又兴奋,觉得十分刺激,根本没去想自己的犯罪行为将结出怎样的恶果。

1997年,成瑞龙在桂林犯案,抢到了几千元,但却犯下了第一桩命案,劫杀了一名房地产老板;1998年,成瑞龙非法得到一把手枪后接二连三的犯案,为人越来越冷漠,心里也愈发扭曲;1999年3,四处逃亡的成瑞龙又在江西犯案,并J杀了一名正在上初二的小女孩,2001年,成瑞龙入室盗窃转化为入室抢劫,又残忍杀害了一对母子……

经查明,从1995年至2005年,十年间成瑞龙一共犯案10余起,背负13条人命,劫财28.8万元,被公安部列为了A级通缉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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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化名为“周全”的成瑞龙在江西偷盗了一个装有巨额现金的保险柜,不过在公交车上遭到了警方盘查,尽管成瑞龙袭击警方已经不是一、两次了,但这一次,成瑞龙并没能成功逃脱,被警方抛出的一砖头给砸晕了,因此被捕。

但成瑞龙长得人高马大,从外貌来看,并不会觉得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抢劫杀人犯,而那时候,成瑞龙也给自己虚构一个身份,称自己自幼无父无母流落他乡,所以江西法院审理他的这起抢劫案件后,依法判处了他有期徒刑7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不过在2009年5月,江西警方发觉这个“周全”不简单,周全是个假名字,他实际是潜逃多年的A级通缉嫌疑犯成瑞龙,经反复核查确认后,成瑞龙再一次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而这一次,等待成瑞龙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犯QJ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数罪并罚,成瑞龙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其实这时候,成瑞龙与父母、老婆孩子等家人已许多不曾联系,如果不是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成瑞龙几乎很少想起自己的家人,甚至忘了他们的名字、长相,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成瑞龙突然又想看看他们,只是他并未能如愿,或许是他太过罪孽深重,只能抱憾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注:文章《2010年,广东杀人犯陈瑞龙被押刑场,问法警:为什么我家人没来?》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