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哭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

听着孩子的哭闹声,独自在家照顾四个月大儿子的张某居然气得失去了理智,他先是将孩子举过头顶,连扇孩子脸部,见孩子依旧哭闹,竟然用右手紧紧捂住孩子的嘴,直到孩子不哭才松手。

可是没过一会,孩子又继续哭了起来。气急败坏的张某又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可是这次,张某发现孩子身体出现异样,四肢逐渐僵硬起来。感到情况不妙的张某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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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

被判六年,张某觉得自己很冤,认为自己不过是照顾孩子的方式不当,不小心才导致孩子死亡,不是有意为之,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现在孩子死了,作为孩子的父亲,他心里也很难过。

那么,张某的行为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呢?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伤害的“故意”通常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其中,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其中,“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因为过于自信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在本案中,张某已经年满30岁,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明知自己掌掴和捂嘴行为对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的伤害是很严重的,依旧实施了这些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导致婴儿颅内出血死亡。所以,张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判决,曾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做父母,你准备好了吗?

在我们印象中,父母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给我们无私的爱,当孩子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在这个世界上,父母是对孩子最好的人。但事实上,近年来因父母殴打导致孩子死亡的事件屡有发生,父母反倒成了伤害孩子的“刽子手”。

2019年1月,母亲因孩子学习不用心而殴打儿子头部,导致孩子死亡;2020年10月,父亲因儿子被疑偷窃,便用木棍使劲抽打儿子,致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亡;2021年4月,母亲咬伤8个月大的女儿后,将其摔地致死......

其实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些父母的行为我们无法理解。

如本案的张某,他居然会因为四个月大的孩子哭闹而使劲掌掴孩子,很显然,此时的他并没有做好成为父亲的准备,对于如何安抚孩子、养育孩子更是一无所知,最终才导致悲剧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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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把生儿育女当作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却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父母。但凡孩子不顺父母的意愿,父母就只会殴打孩子,从不想着与孩子进行沟通,找到解决方式。一味地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任由自己的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以一句“我们都是为你好”,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

如何养育孩子是人生的一门必修课。在孩子婴儿时期,作为父母要及时转变角色,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照顾好婴儿日常起居。在养育子女过程中,适当的惩戒不是不可以,但是需要把握好尺度。遇到事情时,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可以给孩子建议,但不能剥夺他选择的权利。父母可以尽可能帮助孩子走好人生路,而不是强迫他们走父母选好的路。

当你能成为更好的父母时,他也能成为更好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