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7月19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格规范程序,推进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是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保障中医(专长)医师及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将中医(专长)医师纳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谁考核、谁提供、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统筹做好数据的录入、核查、使用和发布等工作。

通知要求,中医(专长)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