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我和你是平等的吗,老师没教过你吗?”王女士买了三个车位,有两个空着,却被朱先生霸占了一个,王女士找他理论,却被他大骂了一顿,并且坚决不挪车,于是王女士决定把他的嘴脸揭露给大家看。
王女士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因为家里有好几辆车,于是她一口气买了三个车位。近来自己的父母没有住在这个小区里,车位便空出来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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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女士发现,自己家空出来的车位,有一个车锁被别人破坏了,并且有一辆白色的小车停在她的车位上,一停就是停了一个多月,她很是气愤。
由于自己上班时间早,回来得也早,因此她一直没有碰到霸占她车位的人。为了搞清楚到底是谁搞坏了她的地锁,并且把车停在这里。
于是她找到了保安,保安通过录像,也找到了霸占车位的朱先生。为了警告朱先生,不要把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于是,她在朱先生停车的时间点里,找到了他。
看到朱先生,王女士便质问他:“你为什么要停我的车位上,这是我的私人财产。”本以为朱先生会因为自己占别人的车位会道歉,没想到,朱先生一听到王女士在质问他,他瞬间理直气壮起来,他说:
“你不知道外面的公共车位有多难找,有多难停吗。我和你本来就是平等的,你这个车位空着也是空着,就像高铁上的空位一样,没有人坐你就可以坐,主人来了让位就可以。反正你的车位空着也是浪费,我停一下又怎么了?”看到朱先生在先发制人,王女士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没想到,霸占别人的车位的,竟然如此理直气壮。王小女士很生气,大声地和朱先生说:“这车位是我买的,浪费也是浪费我的资源。”
但是朱先生听了王女士的话,丝毫没有退步,他直言王女士无理取闹,不可理喻,空着的车位别人停一下又不会怎么样,等她的父母过来了,让位不就可以了吗?
他表示,大家都是邻居,反正车位空着也是空着,相互理解一下,也是可以的,再说自己不就停了一个月吗?王女士不至于这么大动肝火。
王女士看到朱先生如此的态度,简直不敢相信这人竟然穷得如此有理。但是,王女士却不惯着他,她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镜头,朱先生更是火冒三丈,他把怒气迁怒到了调解员身上,指着说,不允许拍,再拍他就不客气了。他继续和朱女士争论,这一次他直言,他和朱女士是平等的,她空着的车位,自己就可以停。
而朱女士也没有给她留面子,直言想要停车就自己买车位。这一句话也让朱先生无话可说。但他看到朱女士如此不近人情,他坚决不挪车,再次直言,有本事可以再找保安,然后就扬长而去。
看到这位朱先生如此的蛮横无理,霸占他人车位还如此态度, 面对镜头也毫无收敛,于是王女士决定,如果朱先生还霸占她的车位,她就报案。
那么霸占他人车位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去认定呢?
对于朱先生强占王女士的个人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车位一旦被个人买下,该车位已经成为私有财产。在未经车位拥有者的认可下,私行将车辆停在个人车位上,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车位是王女士的个人财产,有权要求朱先生挪车。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
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朱先生霸占王女士的车位,可以认定为是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那么王女士可以要求朱先生支付一个月的车位租金,并有权要求其挪车。

自己的车位被他人霸占,确实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特别是碰上不讲理的邻居,更加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东西被他霸占。人与人讲究的是理解,尊重,如果确实是需要借用别人的东西,应该事先打好招呼,在别人允许的情况下,再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