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告知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容貌环境提档升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县城人居环境。根据《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严格执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特向城区各商户告知如下内容:

一、责任范围

街道两侧的责任单位、沿街商户有围墙的,以院墙外墙根至人行道路沿石为责任区域;无围墙的,以左右相邻交接中心线为界,门前墙根至人行道路沿石以内为责任区域,街巷内的责任单位,以左右相邻交接中心线为界,门前墙根至道路中心线为责任区域,冬季清雪一律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具体内容

包卫生:门前路沿石以上无痰迹、无瓜果皮核、无纸屑、无污水、无垃圾杂物、无人畜粪便、无乱贴乱画、无塑料薄膜、无焚烧废物等垃圾、杂物,达到路面净、绿化带净、果皮箱净、公用设施净。

包秩序: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门店、单位或个人装修产生的垃圾要做到“垃圾不落地(室外)”并及时清运;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施划的停车位内并保持车头(含非机动车)方向一致;不得在门前修车、电焊作业、室外洗车等。

包绿化:负责门前绿化管护,确保长势良好,禁止攀折树木花草;不得在树上扯绳、晾衣、晒被、挂物;绿化设施完好,无践踏、损坏的现象。

包文明美化: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店招牌、夜景灯光按要求设置;门头广告一店一牌,按审批要求悬挂,保持整洁、无残缺,如出现残缺、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审批更换;保持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自设的废弃物容器保持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包设施管护:管好门前路灯、果壳箱、公益广告信息栏、护栏、路牌、人行道等公共设施;对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等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城管局举报电话:4636256)。

三、具体要求

配合环卫部门完成垃圾收集,发现爆桶、溢桶现象要主动联系环卫工人上门收集清运。

2.自觉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内容,对他人在本责任区内违反责任内容的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并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文明宣传工作。

3.城管局负责制作“门前五包”责任牌(包括: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责任人),责任牌悬挂在单位(商铺)门前醒目位置,商户负责对责任牌的维护,避免破损、丢失。

四、考核奖惩

城管局定期检查考核“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达标的门店实行“星级”门店流动红旗挂牌制,并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宣传表彰;对不履行“门前五包”义务或履行不达标,监督管理责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对违反规定的商户进行相应的处罚。

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