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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不是河南村镇银行的储户。我今天这篇小文,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撰文是出于善意,没有不良动机。

河南村镇银行事件,第一波5万元以下储户的垫付工作正在进行中,这是有关部门诚意的体现,我们应该给予正面评价。

然而不足的是:5万元以上储户的垫付公告,暂无时间表。须知,从焦虑的苦主看来,没有时间表,人心就不能安定。这就是为什么,储户直至今日,仍然如坐针毡。

事实上,这批村镇银行储户都是风险厌恶者,这些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积蓄,都是好几年、十几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血汗钱,换位思考,这些钱如果拿不回来,他们是不会罢休的,而且,对他们确实很不公平。

所以,我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5万元以上的垫付时间表,安定民心。

这件事从储户的角度看,事实已经很清楚:

事实一:这几家村镇银行是国家发放了牌照的合法银行。

事实二:这几家村镇银行都受《存款保险条例》覆盖。

事实三:这几家村镇银行在网上出售的存款产品,都明确标示了“存款产品”和“受存款保险保护”等字样。

事实四:这几家村镇银行在网上出售的存款产品,年利率在4.1%到4.8%之间,并不离谱,平心而论,这些储户谈不上“贪婪”,同期有很多地方中小银行(例如重庆富民银行、湖南三湘银行、吉林亿联银行)都有这个利率,换句话说,从2018年到2021年中小银行的利率市场看,这个利率是正常的。

事实五:这几家村镇银行在官方自营小程序揽储的行为,并未受到法律禁止,法不禁止即可为,且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技术便民,因此,储户通过小程序购买存款,并无不妥。

事实六:储户通过银行官方小程序买入这些存款产品,并无恶意,相反,储户是出于对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信赖,换句话说,储户恰恰是因为无条件信任法律,才买入的这些存款。

事实七:储户按照银行官方小程序的指示,买入这些存款产品,并无过错,操作转账完成之后,储蓄合同就已经成立。

事实八:储户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甄别储户的钱进了银行之后,到底是入了银行账本,还是在银行账外,还是被什么不法分子挪走,这一切行为,都和储户无关,其相关后果,也不应该由储户承担。

所以这件事在大江南北发酵之后,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的国民,无论是律师,还是金融财经从业人员,还是记者,还是其他各行各业的人,普遍一致认为:储户行为合法,没有过错。

为什么?因为这件事的道理,并不复杂。公道自在人心。

因为《存款保险条例》规定了,储户的合法存款,受法律保护,既然储户在这件事之中并无过错,那么假设储户的血汗钱拿不回来、且得不到司法救济,那么意味着法律失信,如果放任这个后果发酵,那么可能就会产生以下这些连锁反应:

连锁反应一:首先储户一定会采取过激行为。具体形式难料。

连锁反应二:从今以后,很多老百姓会戒断一切的网络金融行为,而且,会逢人便说,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人尽皆知,越来越多的人会引以为戒,那么,金融业务电子化这件事,可能会遭到严重挫折,倒退很多年。

连锁反应三:很多老百姓从今以后,连中小银行的柜面业务,都会丧失信任,为何?道理很简单:因为存折也可以是假的,就算我有存折,你也可以说,我的钱被柜员挪用了,钱“没有入账”,属于“账外业务”,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连锁反应四:进而,越来越多的人,会丧失对全国几千家中小银行的信任,无论是网络业务,柜台业务,通通不敢信任,时间久了,很多中小银行就会面临吸储困难,生存困难,不要忘记:这件事会不断发酵,人们在茶余饭后,都会互相告知,越传越广。为何?因为孰是孰非,大家都懂,老百姓并不笨,“钱”是切身利益,事关重大,大家都会高度关注。

连锁反应五:百姓对银行的信仰,会受到破坏,百姓对法律的信仰,也会受到冲击,进一步说,百姓对国家的信仰,也会受到影响,扩散开来,社会信用可能会从此滑向虚无,这事可能带来的后果,真的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细思极恐。

尽管我不是河南村镇银行的储户,但是本案发生之后,我也赶紧从其他银行中把存款取了出来,换句话说,尽管我是局外人,我也被吓怕了。见一叶可知秋,全国14亿人,像我一样警觉的,大有人在。作为中国人,安全感一旦被破坏,人人自危,影响很深远,真的不能小看,所以,出于对国家社会、对百姓、对中小银行前途的忧虑,我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5万元以上储户的垫付时间表,加快垫付所有无辜储户的存款,我们当今是盛世,应该讲道理,应该讲法律,国家应该保护善良的国民,只要守住这个底线,大家还是很愿意爱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