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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开发区应急管理部(综合行政执法局)义务监督员一行人在忻州市第二中学校附近工作时,有一位老人上前问路,监督员孙月梅和李丽花立即主动上前帮忙,并搀扶老人过马路。当问及老人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等问题时,老人显得语无伦次,而且对周边环境、商铺都很陌生,眼看天空团团乌云,大雨倾盆,最后孙月梅与李丽花商量请公安人员的帮助。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们迅速赶来查看老人身上有没有家里人的信息,询问无果后便利用手机向周边扩散信息,并将老人带回派出所。在半小时后老人的女儿得知后电话联系派出所,经仔细核对貌特征,确定正是这位老人。随后,民警与两位监督员按照其女儿提供的详细地址,把老人安全护送回家,同时,嘱咐其家属,高龄老人出门时一定要有人陪同,同时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卡,尽量减少和避免老人出现意外。

老人家属表示,老人年龄大、记忆力缺失,走失后她们很着急,她们正在四处奔走、焦急找寻,正准备报警,老人回来后特别感到欣慰,对监督员与民警的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她们表示,一方面老人因身体原因和她们的照顾不周原因走失后安全归来感到特别高兴,另一方面对监督员与民警共同伸出援手帮助、充分展现社会大爱而感到特别的欣慰。

义务监督员与民警的行为,充分展现了警民齐心,为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而互帮共助的志愿者高尚品质,为弘扬时代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此种爱心救助的实际行动将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促进全社会全面向上向善,为全面巩固文明城市建设增添能量。

来源: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

编辑:张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