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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流程

请知悉!

巫溪县妇幼保健院

关于我院开展自愿自费接种肠道病毒EV71型灭活疫苗、水痘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流感病毒疫苗查验接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种流程

预检分诊处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入医院

收费室挂号

儿保科103室预检登记

(接种者出示预防接种证或户口簿,医护人员询问健康状况,告知接种注意事项。)

收费室或微信公众号缴费

儿保科102室接种

(医护人员告知接种后注意事项)

儿保科留观室留观30分钟

无异常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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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人员需在家长陪同下携带预防接种证或户口簿完成相关接种,不能空腹接种,首次接种后,请按接种点医务人员告知的时间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2、由于80%-90%的急性过敏反应在30分钟内发生,要求受种者每次接种后,须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留观期间,如发现身体异常,请及时报告现场医务人员。

3、少数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轻微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注射部位轻微的红晕、肿胀、疼痛或发热、乏力、头痛、肌肉痛、腹泻、恶心、咳嗽等,一般症状较轻,不需要特殊的处理,可自行缓解,必要时请及时就医。如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主动向预防接种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4、接种当天不洗澡,避免伤口感染;避免剧烈运动,多喝温开水;作息规律,饮食清淡,避免食用自身容易过敏的食物。

5、因疫苗特性或个体差异等因素,疫苗的保护率并非100%,接种疫苗后,应继续保持良好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6、接种单位名称:巫溪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23-51528255,如有疫苗预防接种相关的问题请在工作期间电话咨询。

7、接种对象:查验对象中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EV71型灭活疫苗、水痘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流感病毒疫苗者。

8、接种原则:安全规范,自愿自费。

9、接种地点:巫溪县妇幼保健院一楼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点。

10、接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1.当前疫情形式严峻,请来院接种人员,均从预检分诊入口进入医院,进入医院时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或者填写来院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有外地旅居史或者异常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进入医院后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不聚集,不串病室,同时注意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包裹或衣袖遮挡,不随地吐痰。

2.夏日炎炎,持续高温,出门可佩戴宽帽檐的遮阳帽、太阳镜,做好科学防暑。此外,要备好防暑药品。

疫苗接种相关科普

一、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一)接种对象

6月龄至71月龄。不同厂家疫苗的接种年龄范围可参照相应产品疫苗说明书。

(二)接种程序

基础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1个月。6月龄以上易感儿童,越早接种越好,鼓励在12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以便尽早发挥保护作用。

(三)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

接种途径:肌内注射;接种剂量:0.5ml。

(四)接种禁忌

1.已知对本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病急性发作期;

3.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禁用。

二、水痘疫苗

(一)常规接种

1.接种对象:所有12月龄以上的水痘易感染者,重点人群为幼儿园儿童及在校中小学生(有禁忌症,已患过水痘除外)。

2.接种程序

(1)12月龄-12周岁儿童。12-24月龄接种第1剂,4-6周岁接种第2剂。

注: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在12周岁内尽早进行补种,两剂次接种间隔≥3个月。

(2)13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接种2剂次,第1和第2剂次之间间隔≥3个月(≥13周岁人群仅适用提供≥13周岁接种程序的疫苗)。

(3)已患水痘者无需再接种水痘疫苗。

(二)暴露后的免疫接种

水痘疫苗可用于水痘病例接触者的应急接种保护,对于暴发疫情的控制,推荐采用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程序。暴露后的接种对象为≥12月龄无2剂次水痘疫苗免疫史或水痘患病史的人群, 在暴露后5天内,最好3天内接种1剂水痘疫苗。在水痘暴发期间,已接种1剂水痘疫苗且未患水痘的易感人群应接种第2剂,无水痘疫苗免疫史且未患水痘的易感人群,建议完成2剂次水痘疫苗的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接种间隔≥3个月。

(三)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接种途径:皮下注射;接种剂量:0.5ml。

(四)禁忌症

1.对患有急性严重发热性疾病的个体,应推迟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

2.水痘减毒活疫苗禁用于淋巴细胞总计数少于1200/mm3或证明有细胞免疫功能缺陷的个体;

3.水痘减毒活疫苗禁用于已知对新霉素全身超敏的个体。

4.其他禁忌症及注意事项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三、流行性腮腺炎疫苗

(一)常规接种

常规接种推荐完成两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疫苗接种。第1剂次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于8月龄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于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只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再接种1剂。已患腮腺炎者建议不再接种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

(二)应急接种

发生腮腺炎疫情时可开展应急接种,接种对象根据疫情情况确定。疫苗种类可使用单价腮腺炎疫苗或含腮腺炎成分的联合疫苗。已有含腮腺炎成分疫苗两剂次接种史者或明确患过流行性腮腺炎者可不再接种。需要明确的是:处于潜伏期的儿童接种后仍会发病。

(三)接种方法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接种方法:皮下注射;接种剂量:0.5ml。

(四)接种禁忌症

1.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过敏者不得接种本品,妊娠期妇女禁用。

2.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

3.其他禁忌症及注意事项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四、流感疫苗

(一)疫苗种类: 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 四价灭活流感疫苗 (IIV4)和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

(二)疫苗作用:用于预防疫苗针对性流感病毒毒株引起的甲、乙型流行性感冒。

(三)接种对象: 6 月龄及以上易感者。重点推荐 6 月龄-5岁儿 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为优先接种对象。

(四)免疫程序:接种 1~2 剂/年。6月龄-3岁儿童接种两剂次,时间间隔1个月;3岁以上人群接种1剂次。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疫苗适用接种对象、年龄范围、剂量等不同, 接种时参照该疫苗说明书执行。

(五)接种方法:

1.3岁以上儿童和成年人,接种一剂(0.5ml/剂);6-35月龄儿童未接种过流感疫苗者接种2剂(一半剂量0.25ml/剂),间隔4周,如既往已接种过只需接种一剂;

2.接种部位于上臂三角肌下方,肌肉或皮下注射。

(六)禁 忌 症:对活性成分、任何赋形剂、鸡蛋、鸡蛋蛋白、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甲醛、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山梨醇80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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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凌燕 编审:毕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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