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陈崎 深圳报道

2021年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共同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9:超大、特大城市:健康基准与理想标杆》显示,在综合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竞争力两个核心维度上,深圳均位列第二名。

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深圳从一个边陲农业县发展成为GDP超过3万亿元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并源源不断地保持和提升城市竞争力与活力,背后离不开持续不懈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勇气与锐气。

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因改革开放而强,在特区精神的滋养下,深圳勇于拓荒、敢于冒险,用实干书写了改革创新的奇迹。如今,深圳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机遇下,勇立潮头再出发,将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

今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宝龙科技城G02203-0022号宗地成功出让,这是深圳首次改变原先二三产业用地分开供地的方式,在片区内均衡配置产业、商业、宿舍、酒店,共计打造约3.5万平方米的连片公共服务设施。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施文丽表示,“这项改革创新了土地供应方式,突破了现有单宗土地供应模式,鼓励多种土地用途街坊式供应,采取土地出让‘工业+商业’捆绑模式,实现了‘工业用地’到‘产业园区’的转变。”

2020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就明确提出,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以及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等要求。

这对于深圳而言意义重大。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深圳的很多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之后,事实上生产空间在变小,而配套的研发、办公用房,以及上下游的生产性服务业需要大量的用房,“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的探索,将使得土地用途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的落地,是深圳深化改革的一个缩影。今年年初,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深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成势,高质量完成2021年部署的46项改革任务,出台22个重要改革文件,“前海方案”、“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等国家战略先后落地、“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等引领性改革文件发布实施、“数据条例”等首创性立法成功推出,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

深圳的改革成果也正在外溢,一批重大制度成果在全国脱颖而出。

国家发改委于去年7月专门发文推广深圳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前海制度创新成果累计在全国复制推广65项,改革显示度、贡献度不断提高。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中央赋予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地位,深圳通过先行先试成功之后,复制推广到全国,给全国树立榜样。

深圳选送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案例和罗湖区数字人民币试点改革案例入选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其中,“‘一号改革工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1500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荣膺“中国改革2021年度特别案例名单”唯一市级特别案例。

今年年初,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深圳市“扩大与港澳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范围”、“打造跨境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新高地”案例成功入选。

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子彬曾在《我在深圳当市长》一书中称,深圳在诸多领域的改革和探索,都早于全国各大城市一二十年,发挥了改革开放的先行作用。

如今,深圳的改革仍然走在了全国前列。

再做“首个吃螃蟹的城市”

7月以来,深圳再度因为在多个领域“第一个吃螃蟹”,而频频吸引了全国的目光。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通过,将于8月1日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其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了交通事故权责归属。

该条例指出,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规管问题都是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商用的瓶颈,即在技术发展的同时,相应的法律、监管等制度如何更好地跟进。

中金公司认为,《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事故的权责划分做了规定,有助于提升主机厂配备自动驾驶功能的积极性,加速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落地。

深圳不久前发布了《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2021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为1066亿元,到2025年计划达到2000亿元,形成10家以上营收超百亿企业和2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的战略梯队。

在深圳的经济研究人士看来,当前深圳最重要的是建立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尤其是一些新兴领域,确保以制度、标准更好地推动创新。

除了产业方面的条例之外,《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同样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内首部全面落实民生建设“新七有”、全面统筹社会治理各领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地方性法规,包含了民生建设、社会治理两大领域,覆盖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九大领域。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也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在国家和广东省尚未出台专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针对深圳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的系列深化改革措施,其中确立了学前教育社会公益事业性质、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首创对举办者禁止性规定、首次提出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推动开设2-3岁幼儿托班等。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正在发生一个深刻的变化——既重视发展速度,更重视发展质量,尤其是尽全力提升市民的民生获得感。总结深圳过去一年的民生事业进展,其中,新增基础教育学位数量就达到了13.1万个,在这种“深圳速度”背后,建市时的“拓荒牛”精神某种程度正在重现。

一位经济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城市系统就像一棵树,经济可以比作叶子,吸收养分使树加速生长,而文化、民生是树根,支撑主干。深圳正在谋求更均衡、可持续的发展,尤其是从教育、文化等方面去培养内生力量。

(作者:陈崎 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