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北流将在各村(社区)建设红白事服务中心了
其中主要内容有:
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结婚彩礼。倡导不要彩礼,彩礼不超过20000元。
2.结婚仪式。倡导简约温馨仪式,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搭建豪华彩门、铺设室外地毯,婚车规模不超过10辆,不燃放烟花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行为。
3.宴席规模。婚事只设一次正餐,男女双方分办的宴席规模不超过20桌,双方合办的宴席不超过40桌(每桌按10人计)。
4.宴席标准。便餐不超过30元/人,正餐不超过80元/人。不得上高档烟酒。
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原则:
对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不提倡操办。如确需办理,仅限近亲属参加,不得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参与,更不得借机收受礼金,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第三条婚庆喜庆事宜一律禁止低俗节目演出,非亲属礼金不得超过200元,禁止分时段、多地点办理,只限一事(次)一地办理。
第四条建立红事报告制度。居民举办红事时,要主动向村(社区)红事服务中心报告。(婚礼在操办前10个工作日应向村红事服务中心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中心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五条 对于违 反本规则的个人,不得参与文明家庭、优秀党员等各类荣誉称号评选。
第六条本规则经居 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实施乡村(社区)“红白事服 务中心”建设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9号)、《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民发[2020] 6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桂民规[2019] 4号)等文件规定,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我市乡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0]1229号)和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进一步加强市级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大力推进婚丧习俗改革,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陋习,树立孝亲敬老、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俭朴的生活方式,通过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切实推动红白喜庆事宜移风易俗,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各村以《村规民约》来建立和健全“红白事服务中心”有序运行,倡导社会新风尚和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
(二)各社区以《居民公约》形式建立和健全“红白事服务中心”,狠刹红白喜事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简朴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范围
(一)全市278个行政村,3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各地红白事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红白事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包括办理婚事和丧事的服务场地,并配备开展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等。各地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挂设“红白事服务中心”标牌,标牌格式: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 x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红白事服务中心”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摒弃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采取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立“红白事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要积极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优秀事迹,广泛传播正能量,要加大力度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不断增强村(居)民对“红白事服务中心”的认同感,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婚丧陋俗改革中来,在全市营造革除陋习、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章立制。
一是机构设置。“红白事服务中心” 设中心主任、副主任1人,成员一般3--5人组成。各村(社区)可根据人口多少、片区划分设置情况决定组成人员数量。城区各社区要依托小区和辖区各单位成立“红白事服务中心”,主要依托单位工会、企业后勤和小区物业等组织,汇聚有威望、有号召力、热心的人员组建“红白事服务中心”。中心成员应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中心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二是履职尽贵。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红白事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狠刹红白事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简朴的生活方式和厚养薄葬的道德风尚。“红白事服务中心”负责向群众宣传有关移风易俗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新事新办,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协助、指导办理村(居)民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引导、监督当事人遵守有关规定。“红白事服务中心” 从当地实际出发,通过制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本辖区村(居)民举办的婚礼规模、宴请范围、酒席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当事人需求安排婚嫁服务队协助当事人筹备婚庆事宜;积极引导村(居)民婚事新办、控制规模,杜绝互相攀比、奢侈浪费,避免婚车堵路、炮声扰民;鼓励年轻夫妇举办集体婚礼,树立文明新风。对办理丧事规模、丧事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尽量控制规模、降低标准;安抚遗属,协助办理遗体火化,鼓励村(居)民进行丧俗改革,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奏乐扰民等。
(三)督促检查。
市民政局将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红白事服务中心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一是重点检查各村(社区)是否按期成立红白事服务中心,新成立的红白事服务中心是否发挥作用;二是重点检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否建立健全制度章程来指导工作开展;三是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适当的处罚方式来促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执行等。督查结果将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年终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村(社区)要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原则和村《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相关规定,组织做好“红白事服务中心” 工作。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福利事务股具体指导实施,完善“红白事服务中心”章程,切实把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要求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教育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骨干力量的培训,将开展移风易俗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内容,提高管理服务红白事服务中心能力。要深入挖掘和宣扬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先进典型,发挥各大主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合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理念新风尚。
(三)监督检查、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倡导成立“红白事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自查,确保迅速有;序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本辖区村(社区)规范有序开展此项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推选村(居)民满意度高、群众基础好的人担任中心成员,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白事服务中心”在促进移风易俗中的重要作用。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支持“红白事服务中心”工作,严禁在婚丧活动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
附件: 1.《XX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章程》
2.《XX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3.《北流市乡村(社区)丧俗制度管理规则》
4.《北流市乡村(社区)婚俗制度管理规则》
5.《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北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北流市乡村(社区)婚俗制度管理规则
为充分发挥红事服务中心作用,破除婚俗喜庆中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新风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一条红事服务中心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委红事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中心成员应推选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担任,充分调动老干部、退休教师、老劳模等村先贤参与积极性,发挥红事服务中心在办理婚庆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条中心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婚俗政策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具体事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结婚彩礼。倡导不要彩礼,彩礼不超过20000元。
2.结婚仪式。倡导简约温馨仪式,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搭建豪华彩门、铺设室外地毯,婚车规模不超过10辆,不燃放烟花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行为。
3.宴席规模。婚事只设一次正餐,男女双方分办的宴席规模不超过20桌,双方合办的宴席不超过40桌(每桌按10人计)。
4.宴席标准。便餐不超过30元/人,正餐不超过80元/人。不得上高档烟酒。
(二)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原则
对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不提倡操办。如确需办理,仅限近亲属参加,不得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参与,更不得借机收受礼金,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第三条婚庆喜庆事宜一律禁止低俗节目演出,非亲属礼金不得超过200元,禁止分时段、多地点办理,只限一事(次)一地办理。
第四条建立红事报告制度。居民举办红事时,要主动向村(社区)红事服务中心报告。(婚礼在操办前10个工作日应向村红事服务中心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中心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五条 对于违 反本规则的个人,不得参与文明家庭、优秀党员等各类荣誉称号评选。
第六条本规则经居 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北流市乡村(社区)丧俗制度管理规则
为充分发挥白事服务中心作用,破除丧俗中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做到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新风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一条白事服务中心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村委白事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中心成员应推选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担任,充分调动老干部、退休教师、老劳模等村先贤参与积极性,发挥白事服务中心在办理丧事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条中心要积极向群 众宣传丧俗政策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具体事务。
(一)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操办仪式。禁止大操大办、临街搭棚治丧,提倡播放哀乐、鲜花代替花圈的形式表示哀悼,提倡亲朋以胸戴白花、臂带黑纱的形式缅怀。倡导厚养薄葬、遗体火化、集中安葬。
2.办事期限。丧事办理不得超过3天。
3.席面规模。席面规模不超过10桌,(每桌按10人计)。每日总餐数不超过了餐,早晚各设1次便餐,中午设1次正餐。
4.饭菜标准。便餐不超过15元/人,正餐不超过30元/人。不得上高档烟酒。
第三条建立白事报告制度。居民举办白事时,要主动向村(社区)白事服务中心报告。(丧事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中心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第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个人,不得参与文明家庭、优秀党员等各类荣誉称号评选。
第五条本规则经居 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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