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经控股股东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