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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女,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参加法院工作至今,现任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04年、2017年、2018年度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平安运河建设先进个人;2018年度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21年,被评为运河区“十佳百星”。作为一名已在基层法院工作近三十年的法官,张雯同志始终立足本职,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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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坚定,坚持公正

张雯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政治立场坚定。2022以来,认真履行分管职责,带领干警加班加点、团结协作,圆满完成了审判任务及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同时,作为民事员额法官,能够以身作则,个人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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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爱岗,办“铁案”

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强烈的敬业精神履行自己的审判职责,始终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其所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及再审、发还案件等复杂疑难案件,面对这些极易引发双方冲突或上访信访的案件,该同志能不惧风险,迎难而上,积极化解双方矛盾,并考虑照顾弱势群体,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院公正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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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奉献,树立形象

2022年3月10日以来,沧州疫情严重,很多同事只能居家办公。该同事主动请缨在单位值守,在个人办案不停歇的情况下,调度各项质效指标不掉队。该同志注重庭审引导,有时因为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导致庭审时间长,她中间不休息,坚持开完庭,努力避免当事人因多次往返法院造成矛盾激化,用诚心、细心、耐心、公心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树立了人民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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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牢记职责

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该同志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她每年承办案件几百件,所接触的当事人形形色色,但她深知手中的审判权维系着党的威望,维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她时刻牢记神圣职责,以“当法官就要守住清贫,想发财就不要进法院”为座右铭,以不懈追求正义的理想和良知,真正做到了不为人情所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

来源: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