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洗浴中心老板,为牟取非法利益,刚开业就在洗浴中心内组织人员,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但天网恢恢,这个淫窝仅仅存在一个多月,就被民警查获。2022年7月13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阎某,男,1989年出生,满族,初中文化程度,海城市某洗浴中心实际经营者,户籍所在地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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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阎某在辽宁省海城市经营一家洗浴中心。为了牟取更多利润,他开始容留季某某、王某某等8人,在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尽管操作隐蔽,还是没逃过执法民警的眼睛,开业仅仅月余,洗浴中心就因涉黄被公安机关查获。截至案发,阎某已获利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阎某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阎某认罪认罚,依法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阎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