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晚间,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出公告(第1号): 根据案件查办和资金资产追缴情况,经研究,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分类分批开展先行垫付工作。 7月15日开始首批垫付,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含)以下的客户。 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陆续垫付,垫付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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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近三个月以来,河南村镇银行几十万名储户听到的最好消息。

这个公告出台的前一天,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事。

这是几十年来,非常罕见的一幕。

网传的图片和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刷了屏,无数人心理上都备受冲击,因为这非常颠覆认知。

如果银行不被信任,那就出大问题了。

大家会问,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之前因为河南村镇银行的储户被赋红码,舆论已经闹翻了天。最后虽然郑州处分了一些干部,但是这显然不是储户们想要的结果。 银行 里的钱取不出来,谁都会着急上火。

从4月中旬开始,河南多家村镇银行接连公告“系统升级”,银行存款无法取现,受到影响的储户约有40万人。根据官方披露的信息,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犯罪集团操控和利用。与以往的金融犯罪不同,犯罪团伙这次是渗透进了正规的储蓄渠道。

为什么银行的线上交易系统会被股东控制?在历次的官方回应中,对此从未 涉及 。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把它上升到动摇国本都不为过。合法的银行,怎么就被人操控利用了呢?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好好解释,老百姓难免心里都会打鼓,其他正规经营的银行业务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连累到国家信用,进而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

7月10日晚,河南许昌警方通报村镇银行案: 公安机关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又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

连用两个“又”字,不难看出稳定人心的意图。

此次通报,还首次披露了河南新财富集团的一些违法犯罪细节,比如专门设立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

7月10日晚上,和河南许昌警方同步发布信息的还有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两家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核实4家村镇银行客户资金信息,制定处置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对于这一消息,两家最顶级官媒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都在当晚及时作了转发报道。两家央媒的介入,以及转发时间点,充分说明此事已经被高层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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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7月1日的河南有关部门的表态相比,7月10日晚的表态开门见山: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在官方话语体系中,“广大群众”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词组,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这几个字一出,相当于为此事件作了政治定性。“广大群众”后面跟着四个字,合法权益。至此,基本可以判定,40万储户的钱不会打水漂。

此外,7月10日晚的表态内容中,对储户的表述也出现了微妙变化,“银行客户”。在7月1日的公告中,对应的是“相关客户”。

在6月18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回应中,是这么表述的: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相关群众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从“金融消费者”,到“相关客户”,再到“银行客户”,官方表述一变再变,可堪玩味之处颇多。

至昨晚,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出第1号公告。对,是第1号。在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上,此前的两次发声,都是放在“通知公告”栏目下,但没冠以“公告”的名称。

公告称,对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本金分类分批开展先行垫付工作。到了这里,对储户的表述又变成了“银行账外业务客户”。

据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账外业务”其实是代表监管对资金性质的初步判断,有些资金可能没有进入这些村镇银行的系统,在账外运转。“垫付”也是基于此判断。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以下的先行垫付,而不是通过存款保险进行赔付。因为存款保险基金的赔付有四个条件,目前都没达到。

首批垫付对象为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及以下的客户。这批客户究竟有多少人?为何标准定为5万元?会涉及多少金额?

剩下的单家机构单人合并金额5万元以上的,公告称将陆续垫付,垫付安排另行公告。既然明确表态会垫付,那就是时间问题。希望这个时间表不要拖得太长,希望所有储户都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在为储户们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想多问一句:垫付的钱从哪来?如果资金追不回来,400亿由谁买单?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反思在此事件中的一些工作方法。在近三个月 时间 里,我们是怎么对待这些储户的?

有没有耐心进行沟通安抚? 有没有关心他们的冷暖? 有没有坚持人民至上? 有没有想到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国家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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