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今年来,宿迁市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切实帮助困难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渡过难关。截至6月底,宿迁市已有70家企业通过缓缴社保费申请,涉及职工7899人,整个缓缴周期缓缴金额3071万元。

一是“点对点”全面宣传。筛选出宿迁市符合扩大实施社保缓缴政策的单位,其中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类特困行业3657家,扩围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等17类行业单位2085家,中小微企业等其他单位10818家,实行“点对点”推送短信,确保政策通知到位。重点针对50人以上企业,逐家电话通知,保证符合条件企业政策知晓到位。实行全覆盖宣传,通过人社大厅电子屏、“宿迁人社”“宿迁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及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

二是“一站式”优化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对实施缓缴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作出承诺但经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规范经办,举行宿迁市社会经办机构培训,重点针对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缓缴期限、经办流程、统计口径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确保缓缴政策精准落地。

三是“实打实”保障待遇。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缓缴社保费影响。缓缴期限内,权益记录单不受欠费影响,缓缴社保费职工仍可通过经办机构柜面、自助服务机、网上办事大厅等多渠道打印。职工如有需要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可单独为其申请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加强与省厅沟通协调,确保在省一体化信息系统改造到位之前,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