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台2022年07月11日16时32分

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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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保定、廊坊及以南地区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其中保定西南部、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西部和东部、邯郸西部和东部有暴雨(60~80毫米),个别地点有大暴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雨强20~40毫米/小时。请防范!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与石家庄市气象局7月11日

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自7月11日12:00至12日12:00,石家庄市平山县西部、灵寿县西北部、井陉县、赞皇县西部南部、元氏县西部、行唐县西北部、井陉矿区、鹿泉区西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监测人员、驻守人员等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发现险情灾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紧急情况果断撤离危险区人员。

石家庄市水利局

石家庄市气象局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7月11日11时

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7月11日12时至7月12日12时,石家庄市西部山区平山县、井陉县、矿区、赞皇县、元氏县、灵寿县、行唐县、鹿泉区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Ⅳ级,蓝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河北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据省气象台预报,预计7月11日下午到12日白天,保定、廊坊及以南地区中到大雨(20~40毫米),其中保定西南部、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中西部、邯郸中西部暴雨(60~80毫米),个别地点有大暴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2日夜间到13日,石家庄、沧州及以南地区有小到中雨,局地有大雨。省防指决定于7月11日13时在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廊坊、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此次强降雨天气过程的防范应对工作,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范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醒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做好暴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准备工作,增强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及时上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7月11-13日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7月11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7月11-13日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指出,预计7月11日下午到12日白天,保定、廊坊及以南地区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其中保定西南部、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中西部、邯郸中西部有暴雨(60~80毫米),个别地点有大暴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2日夜间到13日,石家庄、沧州及以南地区有小到中雨,局地有大雨。当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前期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因局地灾害性天气造成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要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近期就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多次做出安排部署。此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局地强度大、突发性较强,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暴雨、大风等灾害防御应对措施,做好灾害风险研判,坚决落实主体责任,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要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充分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强对暴雨、强对流天气的分析、会商和预报预警,对灾害性天气尽量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并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信息,有关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利用本系统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相关防御措施。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新功能,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的时效性、精准性,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各级各类媒体要及时、准确、规范刊播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醒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做好暴雨、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关注最新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对中南部地区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生产工作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内涝防御准备,备齐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并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保障城市安全顺畅运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做好太行山山区局地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必要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因强降雨天气导致交通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督促相关景区适时关闭;海事部门要组织船舶做好防风准备,及时采取水上交通管制措施;通信管理、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要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天气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和灾害风险,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暴雨等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要求,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及时上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河北省气象局 冀时客户端 河北天气

编辑:杨晨曦

主编:张晓明 王来淮

监制:朱湘鹤 刘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