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日新增社会面“1+2”

今天(11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天0—17时,上海市新增社会面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市、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立即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人员排查、采样检测和防控管理,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终末消毒等防疫措施。这3例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女,40岁,居住于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延安西路1558弄,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感染者2:男,5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码头路451弄,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感染者3:男,55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三路111弄,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截至7月11日16时,共排查到这3例阳性感染者在沪密切接触者104人,已落实隔离管控,其中47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累计排查到密接的密接194人,已落实隔离管控,其中191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正在检测中。累计筛查相关人员497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累计排查相关场所的物品和环境样本460件,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上海新增多个高风险区,涉长宁区和浦东新区

根据本市目前疫情形势和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延安西路1558弄1—4号,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三路111弄5号楼和颐酒店(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世博园店),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码头路451弄、浦三路12弄3号、5号、7号、9-16号、21-32号列为高风险区,长宁区新华路街道、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的其他地区列为低风险区。

7月3日至10日,上海共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319例,

主要是兰溪路148号KTV关联疫情

记者问:自7月3日以来,上海报告了多少例阳性感染者?相关排查情况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指出,7月3日至10日,上海共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319例,确诊病例85例,无症状感染者234例,其中最主要的是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关联疫情。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和病毒基因测序比对结果,汉登喝酒公司疫情和松江区疫情与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疫情也为同一传播链。

目前,普陀区兰溪路148号KTV相关疫情共报告305例阳性感染者,其中301例在闭环管控中发现。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管控上述阳性感染者相关人员32.22万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环境样本5618件,6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为阳性感染者居住地环境等),其余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相关环境均已落实终末消毒。

“在此,也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定期检测核酸,主动扫场所码,尽早接种疫苗等防控措施。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康复阳性感染者求职不应被歧视

有记者提问:关注到有康复阳性感染者在求职过程中因被歧视找不到工作,能否回应一下?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回答: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也关注到相关情况。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最后希望能够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尽快的让这些在求职路上跋涉的人们,尽早的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们都能够工作的安心、踏实。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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