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兴宾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兴宾区某大桥上摆放有20余个垃圾桶,附近村民将垃圾丢弃在桶外,造成桥面、桥底水面及河岸边堆积有大量生活垃圾、杂物,不仅影响群众的生活环境,也破坏河流生态环境,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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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上、桥底水面堆积大量垃圾、杂物

经过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详细了解大桥垃圾堆放点的相关情况,阐明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的职责,决定由有关部门对桥面、桥底水面、河道沿岸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另行选择垃圾投放点并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6月,兴宾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回头看”工作时,有关部门已将桥面、桥底、河流沿岸垃圾杂物清理干净,撤销桥上的垃圾投放点,并已另行选址设立了新的垃圾投放点,原来脏乱的桥面、桥底和河流又重现了往日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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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桥底恢复干净整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宾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做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