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虚假住院涉及金额 2030.5 元,低于协议在床率涉及金额90644元,不合理检查7538元,共计1002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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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线索举报,衡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衡南县医疗保障局对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虚假住院涉及金额 2030.5 元,低于协议在床率涉及金额90644元,不合理检查7538元,共计100212.5元。

处理情况:

1、责令该院立行整改,7天内递交整改方案,1 个月上报整改结果。

2、对虚假住院医疗费用2030.5 元予以追回,并处 5 倍罚款 10152.5 元,拒付低于协议在床率违约金额 90644 元,对不合理检查 7538 元予以 3倍拒付 30152 元。

3、将该院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衡南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将该院违规情况函告县卫健局。

4、对该院违法违规行为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通报。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1号),2021年度市、县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持续巩固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予以全市通报,并在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曝光。(信息来源: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文字整理:罗德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