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国家重视!与个人肖像权有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要说到个人肖像权被侵权的事情,一般都是发生在那些明星身上。毕竟,明星的知名度更高,侵犯他们的肖像权的案例也自然更多!一些明星为了维护自己的肖像权而选择打官司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侵犯别人的肖像权是违法的,但是却仍然有不少侵犯别人肖像权的案件发生。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这类的案件诉讼比较困难,即便是诉讼成功了,到最后法院判给的经济赔偿也是非常少的。也就是说打这种官司大概率会得不偿失!但是,很多明星不这样想。因为别人擅自用自己的肖像做推广和宣传,到时候万一出现一些违纪违法的事情,那么名誉受损的是自己。到时候,自己的名声都会被这些人搞臭!所以,就算是得不到多少赔偿,这个官司也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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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刘翔请求法院判决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行为。2,要求被告在各大网络媒体上向自己道歉,并且道歉信息保持60天。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维权合理费用5000元。很多网友看到刘翔向法院提交的这些诉求,都觉得刘翔的这要求有点过了!这样的请求很难实现!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过类似的案件发生,但是判决结果都不太理想!

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辩称,其在得知事实后立即删除了被控侵权内容,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侵权行为,客观上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不予认可,请求法院依法裁量。根据被告提交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后台信息截图,显示前述文章已被删除,删除时阅读量为676。这说明新东方子公司发表的侵权文章并没有造成太多的传播。其从中获利也几乎忽略不计!

在漫长的等待中,刘翔起诉新东方子公司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法院判令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综合考虑涉案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的具体情况、文章发表时间、阅读量等因素。并酌情确定本案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不支持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跟网友们的猜测非常接近!并不会得到过多的经济赔偿!

有时候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和经济赔偿等划等号!自己的权益被侵犯,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这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一个人的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制作权、使用权、公开权,许可他人使用权。如果没有得到本人允许,擅自使用,那么就是对他人的极大不尊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就要做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准备!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方侵犯他人肖像权,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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