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颜颖

在2020年“落马”的华宸信托前任董事长刘玉瀛,又有了新动向。

近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案情通报显示,7月1日,兴安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二级巡视员刘玉瀛受贿、行贿一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指控,刘玉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且对他人行贿500万元。检察院认为,应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刘玉瀛任华宸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于2020年10月“落马”,彼时任任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其行贿对象为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苏和,在去年7月已被提起公诉。

大肆受贿6000+万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刘玉瀛的历史工作经历——

刘玉瀛出生于1965年7月,辽宁辽中人。1986年7月加入包钢集团,曾在包钢集团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多个部门任职,2004-2014的近十年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刘玉瀛任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此后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派驻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2020年9月,刘玉瀛任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在同年10月“落马”。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刘玉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回到此次的案件审理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玉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物资采购和销售、货款结算、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67.1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贿500万谋求职位

行贿、受贿大多结伴出现,刘玉瀛案也不例外。

据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刘玉瀛为了拉近关系、谋取工作调整和感谢苏某对工作调整方面提供的帮助,多次送予苏某现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悉,刘玉瀛的行贿对象苏某,即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苏和。

公开信息显示,苏和出生于1955年4月,于2003年7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5年3月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2014年12月,苏和获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并于次年4月卸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在苏和转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任职前,2014年1月,刘玉瀛前往华宸信托出任董事长、党委书记,谋得金融企业正职职务。

在2020年10月刘玉瀛被通报后,同月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四条省管干部落马消息,其中便包括苏和。彼时,苏和已退休两年。2021年7月,通辽市检察院依法对苏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向通辽市中院提起公诉。

通辽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增资计划流产

公开信息显示,华宸信托成立于1988年4月,前身是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也是自治区内唯一一家国有信托公司。

在股权结构上,华宸信托前三大股东为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6.5%)、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4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30.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华宸信托的主管部门,代表自治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在2017年10月刘玉瀛调任后,华宸信托董事长一职空缺了一年多的时间。2019年6月,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核准田跃勇华宸信托董事长、董事任职资格。

202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向华宸信托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华宸信托存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做强做大主责主业有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控制不严,违反审慎经营问题突出等问题。

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任免一批领导干部的名单,提名吴潮科为华宸信托董事长,免去田跃勇华宸信托董事长职务。

在业绩方面,2021年年报显示,华宸信托实现营业收入3994.60万元,同比下降72.28%;净利润3075.17万元,同比上升36.57%。2021年末信托资产总计7.84亿元,较年初的8.06亿元下降0.22亿元。

目前,华宸信托注册资本为8亿元,处于行业尾部水平。此前华宸信托方面曾透露,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安排国有金融资本发展资金为华宸信托注资,注册资本将增至10亿元。

该增资计划在2021年9月获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宸信托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26亿元。但因华宸信托未能在规定期限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该核准事项在2022年4月予以注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编辑:舰长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