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证监会发布。为完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简称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非现金分配机制,拓宽其退出渠道,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近日证监会启动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有意向参与试点且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基金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及具体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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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约定,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投资者(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从境外市场看,私募基金在被投企业上市后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较常见。证监会称,这一安排有利于兼顾投资者差异化需求,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环境,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

本次试点中,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须是所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照有关规则或者承诺不得减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涉及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不得参与试点。投资者是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含一致行动人),是该上市公司董监高,或者不具备证券市场投资资格等情形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得向其分配股票。

此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应当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等减持规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可以占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交易减持额度进行股票分配,占用减持额度后,相应扣减该基金的总减持额度。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应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创投基金往往上市公司IPO后限售到期首先退出,其减持受到市场关注。“退出难”一直困扰着创投基金。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集合竞价交易连续90日不得超过1%、大宗交易连续90日不得超过2%、大宗交易受让方要锁定6个月。

按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创投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IPO前发行的股份,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月的,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分别在3个月内、2个月内、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1%;投资期限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这即反向挂钩制度,创投基金所投股份的锁定期与IPO之前的投资期限挂钩,投得越早的项目减持时间越短。

证监会称,近年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设立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上市公司创投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反向挂钩”机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环境持续改善。

此次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是证监会推动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环境、支持行业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有私募人士表示:”我们可能不会试点, 这比较复杂。“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2日科创板开市三周年将迎来“大非”解禁高峰,由于正值半年报披露窗口期,加上询价转让和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整体冲击可能有限。证监会新规出来后哪家创投私募将率先试点也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