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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购房全家帮

深圳发布公积金贷款意见稿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意见稿》明确,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的6个月,应该在深圳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等。职工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在符合前款规定要求下,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上浮10%。

珠海公积金可用于直系亲属买房

据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6月1日,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将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方案》明确,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方案》提出,将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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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

其直系亲属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月7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其中提到:

1、推出首付提取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在本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支付凭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人完成提取后,须在两个月内提供潮州市房屋交易服务中心已鉴证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核验并扫描录入系统,否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申请人追回已提取的首付款,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2、放宽购房提取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在本市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广东外

全国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已有不少城市在公积金管理方面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除广东之外,今年以来,唐山、咸宁、池州、泉州、天津、赣州、沧州、秦皇岛、邵阳、资阳、定西、楚雄等多地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中都增加了首付提取政策,即支持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购房款,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

来源 | 广州日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方+客户端、证券日报

编辑 |珠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