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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批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学校自评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评上报的基础上,依照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信阳农林学院等163所学校及幼儿园为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与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唐磊

电 话:0371-69691759

邮 箱:tanglei@haedu.gov.cn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E700

2022年7月7日

附件:

第八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信阳市)

高等学校

信阳农林学院

信阳市

信阳市第九小学

光山县第十完全小学

淮滨县第一小学

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

罗山县南街小学

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郝堂村小学

息县龙湖中学

新县城关第二小学

信阳市百花幼儿园

固始县

固始县元光小学

固始县观堂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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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