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本村户口,但是由于早已不在本村生活多年,宅基地被收回。这种情况下,政府进行拆迁,是否还能得到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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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董新生(化名)一家南下做生意,只是过年的时候回趟老家看望父母。董新生一家有一处宅基地,父母有一处宅基地。

2010年父母去世后,就一直没回老家。2013年,村委会多次提醒董新生回老家修缮两处房屋,否则废弃时间久了,村委会就会收回。董新生并没有当回事。

2019年,董新生村里进行拆迁,董新生听到这个消息后打算回来拿拆迁款。然而宅基地早在去年被村委会收回。董新生在村里没有宅基地了,按照拆迁政策不能得到补偿。

无人居住,房屋已经倒塌,闲置超过两年的宅基地会被认为是闲置的宅基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类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就可以被收回。

每个拆迁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屋或者宅基地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而有的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即一个户口给多少平米的安置房或者多少平米的宅基地。

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偿,那么我的户口在本村,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补偿。但实际情况中,通常将这种情况列为空挂户,不予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是围绕宅基地房屋进行的,也就是说有宅基地是获得补偿的先决条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空挂户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在实践中,如果有补偿,补偿数额也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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