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要领域。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消费下滑明显。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下半年汽车消费有望实现较快增长。

盛秋平介绍,2021年,中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4.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是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撑。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市场承压加大,汽车消费下滑明显,特别是4-5月降幅较大,形势较为严峻。

为此,商务部会同16部门研究出台了6方面、12条《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着眼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位居全球第一。但2021年二手车交易量达1759万辆,不到汽车保有总量的6%,远低于国际成熟汽车市场比例。其中,二手车限迁一直是制约汽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有企业和群众反映,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实施以来,少数地方对二手车“政策加码”,要求外地转入二手车也要达到国六标准,不允许国五排放标准车辆迁入。同时,还有部分地方违反国家已有规定,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阻碍了二手车跨区域自由流通,限制了企业经营,抑制了群众汽车消费需求。

盛秋平指出,搞活二手车流通,能够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消费增量,带动汽车后市场,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若干措施》中提出,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盛秋平表示,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相信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下半年汽车消费有望实现较快增长,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盛秋平说。 文/本报记者 董鑫

举措

17部门: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

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

昨天,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措施包括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等。

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

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措施共计12条,包括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

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方面,措施明确,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购入用于销售的二手车

不占用号牌指标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措施指出,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措施明确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等。

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

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

此外,措施还提出,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

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辆认定条件,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文/本报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