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大队摩托车考场通过初检验收的公告

根据《全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桂平大队摩托车驾驶理论考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摩托车考场

建设性质:搬迁改建

建设单位: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甘欣

建设地点:桂平市郁江路二坑口路段水利泵站旁地块

二、结论

桂平大队摩托车考试场地、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具体规定;有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7日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傅 瑜

审核:廖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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