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当我们谈到秦朝的灭亡时,往往离不开一个著名的历史事件,那就是爆发于公元前209年秋天的陈胜吴广起义,也称大泽乡起义。

按照官修史书的说法,这群农民之所以响应陈胜吴广二人的号召揭竿而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途中遇到了大雨,误了工期要被杀头,所以不得不死中求活铤而走险的去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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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乍一听似乎没有问题,因为按照后世很多史官的描述,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所施行的法律就很严苛,天长日久导致 底层民怨累积,进而加快了秦朝灭亡。

我们会发现除了陈胜吴广起义这件事中隐约提到的服徭役的途中迟到的要被杀头外,我们似乎找不到其他能证明秦国法律非常严苛的具体事例了(孟姜女的戏曲演义就不要提了),而这仅有的服徭役迟到要被杀头的秦国法律,也被后来的考古发现证明是假的。

睡虎地秦简中的真相

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发现了一位名为“喜”的秦国底层官吏的墓葬,其中出土了1155枚竹简和80枚残片,因为考古界将这处墓葬称为睡虎地秦墓,这些竹简也因此被称为睡虎地秦简。

在这些秦简中详细记录了秦国当时的法律,其中就包括《秦律·徭律》,也就是百姓服徭役时所要遵守的法律,其中与大泽乡起义相关的法律内容如下: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根据这段文字可以知道,秦朝征发徭役时,当事人是可以选择不去的,只需要缴纳二甲(当时的货币单位)的罚款,如果迟到了3~5天,只会受到官方的训斥,而没有其他处罚,如果迟到了六天到十天,需要缴纳一盾的罚款,超过十天罚一甲,如果遇到了较大的降雨无法动工,则可以免除彼此徭役。

“甲”和“顿”分别是秦国时期的货币单位,有专家就此考证过,一盾相当于12.8石粮食(秦时多为粟米),一甲相当于44.8石粮食,考虑到当时的普通隶臣劳作一个月发放2石口粮,罚一盾相当于普通人6.4个月口粮,罚一甲则相当于22.4个月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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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处罚程度对于普通百姓还是很重的,不过我们换个角度也能理解,如果处罚轻了,修长城修运河估计就没人愿意去了,除此之外,受到处罚却没有钱也没关系,可以通过服徭役抵扣,同样来自睡虎地秦简《秦律·司空》中记载的:

有罪以赀(同“资”)赎及有债於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入及债,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

这段话的大致内容是说如果你有犯罪或者是拖欠官府的债务又无力偿还,当事人可以通过参与劳动的方式来抵债,工作一天可以抵八钱,如果需要官府提供吃住那一天就可以抵六钱。

根据以上内容,假设你是大泽乡起义中的百姓,还会跟随陈胜吴广二人走上造反的不归路吗?

我相信大概率是不会的,纵观历史上真正的农民起义,无一不是百姓活不下去才铤而走险,但凡有活下去的希望就不会这么做,何况只是服徭役官府还管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的延期或许连罚款不用缴纳了。

那么大泽乡起义为何还是爆发了呢?尤其是起义发生后得到了一定范围的响应,这就要从先秦时期的土地制度以及秦帝国建立后的制度变化说起了。

先秦时期的土地制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之什·北山》

按照周朝的制度,全天下的土地都是周天子一人的, 而周天子又是国家权力的具象代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周朝的土地所有制有点类似于现如今的土地国有制,不过当时人们的识字率极低,绝大部分人都从事农业生产,基层管理人才的缺乏和落后管理体系让周天子不得不依靠分封制来间接管理这个国家。

有资格从周天子手中获得土地的要么是周王族的血脉亲属,要么是拥有具体贡献的人,这些人对应的具体爵位分别是公、侯、伯、子、男,其中公侯可以分100里的土地,伯可以分到70里的土地,男爵则只有50里的土地。这些贵族再将自己从周天子那里获得的土地分给子女亲属以及士大夫,层层递减直到最底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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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百姓时所适用的土地划分规则是我们熟悉的井田制,《汉书•食货志上》中记载:

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在井田制下,8户百姓共同耕种一块900亩的土地,其中每户可以获得100亩土地上的收成,俗称私田,80亩的土地归公,俗称公田,剩下20亩作为屋舍。为了公平古人还会将土地分级,分到好田则减少一定的面积,分到差田便增加一定的面积,时隔三年还要进行土地轮换。

百姓耕种880亩土地需要上缴80亩的粮食产量,算一下税率大致是十一税一,看起来似乎很正常,但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周朝底层农民和周天子之间还隔着贵族和士大夫等多重“中间商”,中间商自然要赚差价,老百姓缴纳的税收经过这么多道“手续”到周天子手中已经所剩无几了,这就是为何后期的周天子那么穷,连支像样的军队都养不起。

周朝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为了最大程度调动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便将土地分封出去独立管理,辖区内的官员自然也由诸侯们自己养活,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周天子的财政负担,但伴随各个诸侯国人口的增加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诸侯们自然不会主动申报缴纳这部分增加的税收,天长日久就开始尾大不掉了。

虽然说周朝的百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国家,也就是周天子个人,等到百姓上了年纪还要将土地再次返还给国家,同样是《汉书•食货志》中记载: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在当时成年男子满20岁便可以获得朝廷分封的土地,年老超过60岁则需要将之前获得的土地再次上缴国家。

在西周初期,周天子或许还能从诸侯那里收回一定的土地,但到了中后期,周天子对赏赐出去的土地就只享有名义上的所有权了,真正掌控这些土地的是各个地方的世族豪门,不仅周天子被架空,一些诸侯国的国君也沦为傀儡,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历史事件田氏代齐和三家分晋便是如此。

秦国变法触动的谁的利益

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在秦国成功,除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秦国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诸侯国,和其他六国贵族实力根深蒂固不同,秦国的贵族相对就要弱小很多,以至于在逼死商鞅后就没啥余力动摇变法后的成果了。

秦始皇一统六国后大体沿用的依旧是商鞅变法后的制度,在废除分封制的同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配合“令黔首自实其田”,让全国老百姓相关方报备耕地规模,在保护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又摆脱了分封制下的中间商赚差价,虽然百姓的税负减轻的幅度可能不会太大,但国家却因此拥有了更多的财政收入,有能力建设更多的大型工程,比如运河、直道、长城等,

虽然百姓因此要服徭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井田制度下的百姓也是闲不下来的,那些根深蒂固的世家大族驱使百姓干的活只会比国家徭役多而不会少,百姓与其给世家大族当奴隶,倒不如按照法律为国家服徭役,不但管饭还给工钱。

需要注意一点,秦始皇在一统六国之前,各国百姓可以说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但要承担战争造成的繁重税负,还要时刻担心被抓到前线当了炮灰,从这个角度看秦始皇一统六国后,百姓的生活质量只会有提高而不会出现民怨四起的现象才对,毕竟即使秦法真的如司马迁夸张的那样严苛,也总比在战乱中随时会丢掉性命强太多。

秦朝建立后,国家实力增强,百姓生活水平提高,双方共赢的基础上,谁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呢?

答案是世家大族,也就是“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中的“户”,这里指的可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指楚国立国大三姓,屈、景、昭为代表的三大氏族。在秦始皇推行秦国法律的过程中,这些氏族不但失去了实际上属于自己的土地,更失去了对领地内百姓的管辖权,无法再随意驱使,让这些人本本分分的接受变革估计比登天还难,所以躲在百姓背后推波助澜煽动叛乱就变的理所当然了。

要知道古代百姓的识字率极低,即使秦朝在全国推行新法,但民间的法律解释权依旧被这些世家大族所控制,换言之,所谓秦朝法律严苛既存在也不存在,存在是指那些世家大族在民间对秦朝法律的夸大和污蔑,不存在则是指按照睡虎地秦简的文字记录,秦朝法律很正常,虽然不能说对待百姓有多好,但绝对比之前好,老百姓如果真的了解了这部法律根本不会造反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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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将大泽乡起义说成是一场农民起义,到不说是是一场由世家大族煽动的叛乱,这就是陈胜吴广起义的真相。

中国古代常说“政权不下乡”,秦始皇可以说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君王,不出意外背上了千古骂名,一千多年后,中国又有一位开国皇帝搞了类似的民间普法运动,结果被黑的好惨,甚至连长相都成了影视剧的笑点,你猜到他是谁了么?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