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刘双霞

信用卡作为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抓手,一直以来是银行的“香饽饽”。但在疫情压力、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部分银行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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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相关监管政策不断完善。7月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管理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01、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风险管控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信用卡业务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

自去年以来,银行频繁因信用卡业务违规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信用卡业务已成为银行违规的重灾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都曾因此领到过罚单。

就近来看,WEMONEY研究室关注到,6月以来,已有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因信用卡业务违规被罚。

6月末,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卡授信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催收业务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到的处罚也是改正加罚款。

6月中旬,中国银行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也连发了两张罚单,分别对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因“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责令改正,并处以合计8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信用卡业务是各家银行被投诉的重灾区。银保监会披露的2021年银行消费投诉数据显示,从投诉的业务类型看,信用卡类业务占比最高达52.22%。

另据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全国性银行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数据显示,信用卡业务投诉占比在20%~90%不等,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占比可高达66%,此外收费定价、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也占据一定比例。

02、监管收紧,严格规范发卡营销、催收等行为

除了加大处罚力度外,监管也在不断完善法规规范。

去年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规范发卡营销行为、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等多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了《通知》。

7月7日《通知》正式发布,共八章三十九条,分为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目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营销宣传不规范、投诉不畅、不当采集客户信息、不当催收等方面。

围绕消费者投诉反映突出问题,《通知》针对性做出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对本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行统一资格认定,配发证件并向客户事前出示。必须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并根据投诉数量配备充足岗位人员等资源。必须严格落实客户数据安全管理,通过本行自营渠道采集客户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此外,监管要求金融机构转变粗放发展模式。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上述央行人士指出,亟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