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东莞”微信公众号7月7日通报,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陈东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东超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人事招录方面谋取利益;纪法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私欲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东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东超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