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被告未经允许在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刘翔肖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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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新东方公司辩称,在获知被控侵权事实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刘翔的肖像权。涉案文章使用刘翔肖像均系赛场照片,并未对肖像进行丑化、污损,侵权行为情节轻微。最终,法院裁定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

7月7日下午,相关话题登上热搜。网友们纷纷表示:“不是钱的问题,要的是个理字”。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