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资金涉嫌违法犯罪所得,为了一时利益,仍用自己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害人又害己。7月4日,汉川市公安局“百日行动”专班联合回龙所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5岁,回龙人)、黄某(男,29岁,回龙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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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2年6月7日,犯罪嫌疑人钟某在明知他人转账的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他人,帮助他人对转账资金6.5万元进行取现;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明知他人转账的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他人,并用“上线”提供的手机帮助转移违法所得,转移资金378万余元;2022年1月,黄某又将其银行卡和U盾提供给他人,转移资金44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平安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