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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 张远方老师

整理 | E商高研院(实效EMBA组

自从新东方直播间大火之后,新东方似乎也带了一股“热搜体质”。

7月7日下午,刘翔起诉新东方侵权并赔偿一事被曝光后,迅速冲上微博热搜榜首,引发网友热议。

刘翔起诉新东方侵权。

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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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显示,原告刘翔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微信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带有商业宣传信息的原告肖像,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

据悉,2016年8月9日,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名为【从8年前的刘翔到今年的傅园慧,中国这才真正强大起来】的文章。本文使用了几张刘翔的肖像照片。文末附“美国常青藤中学全国巡展”广告信息。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刘翔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1。被告立即停止被指控的侵权行为;2.被告在全国性报纸及其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连续六十天向原告赔礼道歉,内容包括本案判决的案号和主要内容,并经原告或原告代理人确认,报纸上的道歉版面不小于9cm * 14cm;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维权合理费用5000元。

被告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辩称,其在得知事实后立即删除了被控侵权内容,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侵权行为,客观上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不予认可,请求法院依法裁量。

据悉,根据被告提交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后台信息截图,显示前述文章已被删除,删除时阅读量为6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涂污、丑化、伪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所有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所有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刘翔肖像,已构成侵犯刘翔肖像权。但涉案文章中使用的刘翔肖像均为比赛照片,肖像未被污损。侵权行为轻微。最终,法院判令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综合考虑涉案文章中使用原告肖像的具体情况、文章发表时间、阅读量等因素。并酌情确定本案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不支持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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