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公示了

云南省2021年度省级绿美河湖(美丽河湖)

建设州(市)奖补名单

大理白族自治州

普洱市、玉溪市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拟获奖补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有关评定要求,按照《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省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州(市)排名计算方式及奖补规则,计算出2021年度省级绿美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各州(市)总分,从高至低排名遴选出州(市)奖补名单:河湖(库)资源富集区拟奖补州(市)为大理州、普洱市、玉溪市;河湖(库)资源非富集区拟奖补州(市)为西双版纳州、文山州。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河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监督电话:0871-63640729

联系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光复楼

邮政编码:650021

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2020年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省财政厅联文印发《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省级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美丽河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较好的州(市)进行奖补,促进各地加大美丽河湖建设力度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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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湖 万贲 摄

《方案》按照列入《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实施范围的湖泊、河流、水库和水利风景区个数将全省16个州(市)划分为河湖资源富集区和非富集区分区进行奖补按照激励先进的原则按分区州(市)总数的三分之一进行遴选奖补

星云湖 江川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从2021年起以省级美丽河湖上一年度评定结果为依据省级连续4年对河湖资源富集区和非富集区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显著的州(市)进行奖补

其中河湖资源富集区遴选出的州(市),每个州(市)一次性奖励2500万元,河湖资源非富集区遴选出的州(市),每个州(市)一次性奖励1250万元。

州(市)综合排名采用省级美丽河湖专业评分加权赋分法计算得分按总分从高至低排名,综合考虑河湖类型、治理难度和治理成效省级美丽湖泊、河流、水库、水利风景区采取差别化的权重标准以河湖资源富集区排名前3位河湖资源非富集区排名前2位作为奖补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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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湖 江川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联合省河长制办公室按公开发布的最终奖补名单和奖补标准下达州(市),由州(市)人民政府统筹用于美丽河湖建设,优先用于省级美丽河湖建设补短板项目。

美丽河湖建设奖补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预算管理及项目实施规定使用,资金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美丽河湖建设所涉及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等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概算总投资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

编辑:屠永平